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哼,算你识相!]
见状的原重平心底不自觉闪过一抹落寞。
因为证实了,江振之果真非常讨厌自己!
*****************************************************************
今天诊所出现了一位陌生脸孔的男人,所有的女性护士及带宠物前来的女主人都围在他身边,聊得很热络开心的样子。
江振之禁不住好奇,趁午休空档问了下miss张,[张......护士,那......那个人是谁啊?]
顺着江振之手指的方向看去,miss张笑着为他介绍,[他是季衡,我们都叫他小衡,是本院唯一的男助理喔,前阵子因为骑车摔倒住院好几个礼拜,今天总算能够回来上班了。
]
[这......这样啊。
]江振之觉得他长得好像漫画走出来的王子,也就是姐姐常跟自己说的”
花美男”
类型,整个人好像会发光样,难怪会受欢迎了。
[他是原医师当年从日本带回来的朋友喔,两个人感情很不错呢!]miss张好像又想到什么似的,
[对了,江医师昨夜住在原医师家啊?]
[呃......嗯。
]江振之才正要忘记和原重平又大吵一架的事,现在又该死的被提醒。
他今早送自己回家的路上,两人之间的气氛还是僵持不下。
过程中,原重平咆哮的嗓门及频频要出拳的假动作,一度以为自己又要挨揍了!
[靠!你躲什么啊?!]
[你......你不是要打我吗?]
原重平听了简直要昏倒,[靠!我可没那种间功夫,有空一边开车一边扁你!]
[真......真的吗?]
[废话!]原重平吼他,后又没好气的说:[你不是没睡饱?先瞇一下吧,到你家我会叫你。
]
江振之有点意外他的体贴,而且也敌不过浓浓睡意侵扰,听话的在行进的车上小憩了下。
也幸好有补眠,才勉强打起精神,否则可能就要顶着熊猫眼来上诊了。
倒是原重平,被自己吵醒后就没有再休息。
一来上诊,就瞄到他的预约掛号诊名单又是爆满状态,到现在还没见他有时间走出诊间透个气。
他会不会累坏了?
不对!
自己好像没有立场需要这么同情他才是啊!
[太好了,我还在担心他会把你扔在路边不管呢!]miss张放心的拍了下江振之的肩膀,[原医师只是脾气坏了点,他很容易心软的,是个标准面恶心善的可爱傢伙!]
[是......是吗?]江振之对原重平的偏见开始有点动摇了。
或许,他人真的不错,是自己误解他了吧!
[当然是啊!]已经成功从成群女人堆脱困的季衡,兴奋的加入他们的讨论,[江医师,你是新来的,所以可能还不清楚重平老大的魅力,他在日本唸书时,可是风靡了整个学校!]
[他有这......这么厉害?]江振之虽然知道原重平的外表的确很优,可是以他的烂个性,应该没有女生肯去喜欢他才对啊?
莫非,现代女性还在流行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吗?
季衡献宝般的把皮夹中的照片秀出来,[重平老大最让我崇拜的就是男子气概了!有这个福气能跟着他,真是很美好的回忆呀!啊,留飞机头的那一个就是我,哈,很man吧?]
江振之有印象,就是昨晚在原重平客厅看到的那一张相片,只是尺寸大小不同而已。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