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侯爷,您快点起来吧,轮到我们巡逻了。”
“我这是在哪啊?”
秦虎迷迷糊糊的坐了起来,感觉身上凉嗖嗖的,外面还呼呼的刮着大风,顿时心里一阵奇怪。
“哎呀小侯爷,您怎么迷糊了,我们在军营啊。
这个时辰轮到咱俩放哨,再不起,军法处置啊,现在老侯爷也护不了你了。”
“什么?”
秦虎睁开眼睛一看,只见自己此时正呆在一个帐篷里,眼前是个穿着皮甲的小兵。
正在他想张口问点什么的时候,忽然一阵头痛欲裂,一股巨大的信息流冲入了他的脑海,几秒钟之后他知道自己穿越了。
他从一名现代特种战士,穿越到了一名也叫秦虎的小侯爷身上,乃京城七大恶少之首!
而这个叫大虞朝的时代,历史上根本就不存在。
秦虎的祖上是大虞开国四公二十八侯之一,三个月前父亲病逝,秦虎袭爵,成了新一任冠军侯。
秦虎从小被爹娘宠坏了,不爱读书,不爱习武,一味玩耍,吃喝玩乐,横行京城。
长大了家里想让他收收心,便定下了一门亲事,女方是陈国公家的大小姐,名叫陈若离,名门闺秀,秀外慧中。
这个秦虎对别人都是穷凶极恶,可偏偏对这位貌美如花的未婚妻百依百顺,视如珍宝。
可事情偏偏就出在了这个青梅竹马的陈大小姐身上。
根据秦虎的记忆,那天他携未婚妻入宫参拜当朝长安公主,公主与陈若离从小相好,便安排饮宴。
可后来秦虎喝断片了,醒来的时候,人已经到了内卫的诏狱。
他被告知醉酒调戏公主,意图不轨之事。
更诡异的在后面,陈若离竟然上书弹劾未婚夫秦虎七十二条不法之事,桩桩件件有凭有据。
秦虎当时好似五雷轰顶一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圣旨很快就下来了,念在秦虎祖上有功,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发配幽州,军前效力,保留爵位,以观后效。
但是到了幽州之后,他很快就被安排上了前线——先锋帐前听用。
这些事情在秦虎的脑子里过了一遍之后,他基本上就想明白了,这应该是个圈套。
因为陈国公早就想和他退婚。
秦家和陈家本来就是政治联姻,两家都想做强做大,而后来的秦虎除了是个纨绔,几乎一无是处,可以说把冠军侯府的脸都丢尽了。
要知道,历代冠军侯,都是英雄人物,在军中有无可比拟的影响力,可偏偏到了这一代,出了个根本没上过战场的废物。
https:
老侯爷活着的时候,陈国公还给面子,老侯爷死了,陈国公翻脸无情,竟然上演了一幕灵堂退婚。
但秦虎深爱陈若离,死活就是不允,而陈若离对他这个恶少却早已非常厌恶。
于是一场祸事,就此降临!
至于说长安公主嘛,那就更简单了,她是秦虎堂兄的表妹,只要秦虎一死,冠军侯府的庞大家产,自然悉数落到这位堂兄的身上。
这几股势力,各取所需,沆瀣一气,就这样迅速的联合了起来……,
果然是一入侯门深似海,想让他死的人,还真多呀。
“秦安,你说咱们找个地方背背风行吗?”
明亮的月光照耀下,粗暴的北风带着刺耳的哨音,掠过空旷的原野,把几只火把吹的明明灭灭,更犹如无数把飞刀切割着人的皮肤。
“不行啊小侯爷,会被军法处置的。”
秦虎和秦安缩头缩脚的顶着风,从营寨中跑出来,踩着厚重的积雪向前跑。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