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成奎被李向南紧紧抓住胳膊,感受到他语气中的急切,知道此事必然关系重大。
他闭上眼睛,手指头用力按着自己的太阳穴,额头上青筋突显,极力在纷乱的记忆里搜寻着那片模糊的印记。
“在哪里……我之前闻到小和尚身上的味道……确实感觉很熟悉的……在哪里……快想啊……”
他喃喃自语,大厅里落针可闻,所有人都屏息等待着他接下来的话。
李向南和宋子墨对视了一眼,两人明显都是一样的心急。
突然。
成奎猛地睁开眼睛,眼里闪过一丝恍然与惊悸,“我想起来了!”
“在哪里?”
李向南心头一震。
“是前年夏秋结交之时!
我们杠房接了一趟远活,去给西山脚下一户大户人家抬棺落葬!
那天回程,天色骤变,突降大雨,好家伙,那天的雷暴雨像是把燕京城盖了个棉被,瓢泼大雨瞬间就让山路泥泞不堪,根本没办法走!”
前年夏秋结交之际?李向南心头一震,不会是78年九月军训时的那场暴雨吧?当时他和同学们被教官二哥秦泾川逮着往百望山跑了个来回……“我们一行十几号人,带着家伙事儿,就只能找个就近的地方避雨!
说来奇怪,就在那西山南麓,黑虎沟往里一点的荒僻处,还真让咱们瞧见一处破败的庙宇!”
“外面看上去好像荒废了多年的野庙,就连门楣上的字都看不清了!
我们当时急于避雨也没多想,便闯了进去!”
成奎的描述带着一种身临其境的怪异感,让人仿佛置身其中。
“那庙里很怪!
外面看上去破败不已,可里面却不像是无人看管!
没有寻常庙宇的香火气,反而……一进去就让人闻到一股极其刺鼻的味道!
对,就是那种混合了腐烂草药和金石矿物的味道!”
“这味道如今想来,比小和尚身上的味道浓郁十倍不止!
荒山破庙,任何奇怪之处我们也不敢细究!
当时雨太大了,天色又蒙着黑云暗的很,庙里更是昏暗不清,我们做白事的,不会深究这内里乾坤,便没敢进去探查,就在门口的门廊下挤着躲雨!”
成奎说到这里,看向李向南:“但是那味道,混着山脚的水汽雨汽,是一遍遍的往咱鼻子里钻,呛的人脑壳疼,所以我真是忘不了!”
李向南眯着眼睛,思衬道:“也许,就是那一场避雨,让那个小和尚,注意到了你们杠房的存在!”
“……”
这话让成奎脸色一白,眸光闪过一丝恍然,“这么说……倒也符合后来的发展之势!”
他摆摆手,似乎不愿意把话题说岔了,赶紧道:“李大夫,现在回想起来,那庙里的味道,跟小沙弥身上的,绝对同出一源!
只是那里的味道更浓更杂……让人很不舒服,而且,”
他声音顿了顿,皱眉道:“我隐约听到庙宇深处,有点动静,像是有人在捣药,或者研磨什么东西,当时雨声太大,我也不确定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西山南麓,黑虎沟深处,荒野破庙,刺鼻药味,疑似人为活动!
这几个关键词组合在一起,让李向南的心跳也加速了。
这几乎可以肯定,那里即便不是小佛爷的老巢,也必然是一个重要的据点!
很可能,那个神秘的小和尚就来自那里!
“多谢杠头!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