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8章(第2页)

&esp;&esp;两个人一起变动是不合适。

曹先生点点头,广信,我让半步,你先与余琮交接吧。

&esp;&esp;周余琮一怔,继而连连摆手。

&esp;&esp;这这这这怎么就定了?

&esp;&esp;他他他他完全没有心理准备啊!

&esp;&esp;罗广信张开嘴又闭上,他是看出来了,自己一举一动都落在曹仕建的局里。

&esp;&esp;反抗无用,不如躺平任安排。

&esp;&esp;唉,周余琮周余琮这小子简直是狗屎运!他何德何能入得了曹仕建的眼?

&esp;&esp;小会结束,办公室只剩下曹先生与罗广信。

&esp;&esp;曹仕建端坐在转椅上,眺望远处的海景蓝天,默不作声,罗广信毕竟认识曹先生多年,仔细观测了一会,忽然心有所感。

&esp;&esp;几个月不见,曹仕建的变化其实很大,他的刘海没有梳上去,而是全都垂下来,遮住了大半额头,收敛了金融精英的派头,加上一身浅咖色休闲打扮,配着白皙的肤色,很有几分书卷气。

&esp;&esp;是的,书卷气,曹先生的外貌一直很斯文清秀,要不当年也不至于被某些权贵人士巧取豪夺。

&esp;&esp;恭喜你,得偿所愿。

罗广信走到老朋友身后,装作与他共同欣赏港岛的碧海蓝天。

&esp;&esp;你也一样。

曹仕建淡淡地回道。

&esp;&esp;罗广信看了看他依然空着的无名指,说:你要是结婚记得叫我,这些年,你把好处都让给了我,我承你情,怎么也得包个大红包。

&esp;&esp;曹仕建缓缓摇头,心意领了。

&esp;&esp;老罗心想:难道这家伙和心上人还没成?也不对啊,从前的曹仕建整日死气沉沉,如今似乎整个人都活泛起来,像是年轻了二十岁。

老罗今天刚进公司,就听到大家在私下讨论曹董是不是好事近了。

&esp;&esp;说真的,老罗对曹先生工作上的压榨烦归烦,但他了解这个小学弟的为人,一直是个端方有礼的君子。

&esp;&esp;读书时就是听话懂事的乖学生,学习认真,低调努力,老师同学哪个不喜欢?当年不管在校园,还是后来到了湾区,都是名声在外的超级学霸。

&esp;&esp;可惜,老天是苛刻的,大概是曹仕建人生前二十年的运气太好了,后面就要连本带利的拿回来。

&esp;&esp;那一年,老罗拉着小学弟成立的信建咨询公司,因为吃到国内互联网一波发展红利,短短两年,公司已经赚了一个小目标。

可就在公司日渐红火、前途不可限量的时候,作为开朝元老,满足了基本物质需求的曹先生,觉得上班索然无味起来。

相比继续和铜臭商人打交道,他肯定更喜欢留在学校做些前沿的理论研究。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