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9章 神箭手发威(第2页)

“就当我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你去玩吧。”

他认老,行吗?

菲比想让他去玩那个高空弹跳塔,他可做不来像年轻人那样刺激得放声尖叫。

初夏拉着菲比跃跃欲试,“菲比,我们去吧。”

菲比领着他并排坐在上面尖叫连连。

夜靖诚摇头苦笑,暗暗告诫自己,这次回去一定要排出时间去健身房,不然哪个小坏蛋又要嘲笑他体力差,那可真的不行。

玩了两轮终于过瘾了,初夏失去对极限运动的兴趣,开始转战技能型。

他们来到一处射击场,那是一个独立的游戏场,对游客另外收费,每收十元就有四次射击机会,奖品是被射中的公仔。

初夏看着好多人在那里玩,有射中的也有没中的,基本上没中的居多。

菲比问初夏:“要玩吗?”

初夏点点头,上去试了四支,一箭也没中,有点气馁。

菲比又买了十块钱,手把手教他,初夏学得认真,但也只勉强中了一箭,还是个很难看的娃娃。

“这箭有问题,怎么都射不中。”

初夏懊恼,没表现好觉得很丢脸。

“小弟弟不要着急,技术不好慢慢练。”

游戏场老板一副贼眉鼠眼,在这里玩的都是小朋友和他们的父母,业余中的业余,玩得就是个乐趣,射中的概率极低,老板就等着收钱。

被人直指技术不好,少年很不不服气,却又无法反驳,一张脸顿时涨得通红,气恼不已。

菲比最看不惯那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嘴脸,“老板,把你桶里的箭都拿来。”

老板乐得照办,收了菲比一百钱。

菲比嫌弃得掂了掂手里的弓,勉为其难得射了一箭,没中,又射一箭,还是没中,不过已经挨着靶子了。

老板在旁边幸灾乐祸地得瑟,“呵呵,还差点儿。”

菲比又搭弓上箭,对着假笑的人瞄准,那个老板连忙摆手,“别别别,小姐您别玩,对那儿,那儿有奖品。”

就算是业余产品,那箭簇上还是有铁器的,真被射一下还是能见血的,老板的气焰稍微收敛。

菲比绷着脸,目光专注。

深蓝色的猫儿眼流光一闪,凌冽的气息从眼底深处漫出来,带着魔性的光,夜靖诚被这层光闪了一下,心脏突兀得漏了。

第三箭射中,初夏欢呼,游戏场老板抱着胳膊,虚伪得点点头表示称赞,一边还说,“看吧,我的箭没问题,还是能射中的,这位小姐的技术还是不错的。”

菲比那眼角余光撩了他一下,继续射,一箭比一箭准,一箭比一箭快,简直箭无虚发了,那个原本还抱着胳膊看场子的老板脸上的笑早就挂不住了。

40箭,漏射了两支,其余全中。

38个大小公仔躺了一地,在老板眼里,那可是一地的钱啊!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