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2 瞒天过海002(第4页)

闻确正想苦口婆心,男人眼中赤裸裸写着“闭嘴”

二字。

“......”

“刀。”

江归一不讽刺人是耐心耗尽的体现。

闻确把刀双手呈上。

江归一收腿起身,丝绒外袍随意半搭在臂弯,这样使得他胸口、大臂、腰杆的贴身布料明显,隆起的肌肉和沟壑随起伏动作偾鼓力量。

同时,也非常性感。

这是陈窈偷瞄定下的结论。

她伸手摸了摸自己细麻秆似的小臂,心里不太高兴。

男人拎着刀从戏台班的人面前划过。

他实在太高,足以俯视任何人,即使姿态松弛,也有万千楼阁倾倒皆俯首称臣的气场。

连戏台班平日最仗势欺人的富二代,嚣张跋扈的气焰那是压得一丁点儿都不敢外泄。

所有人站得笔直,乖乖接受那把刀的检阅。

这不算完,刚刚多嘴的人全被领路的闻彻拔萝卜似的揪出来,江归一依次对他们友善提问。

“何时进戏台班?”

“住南楚哪里?”

“家中几口人?”

......

常人唠家常那叫熟络感情,这可是江二爷!

南楚劣迹最多的纨绔!

不要命的疯子!

上个月江归一砸了恒悦百货新开张的商场,江家上头那位派二把手出面调解,和气生财大手一挥赔了恒悦巨款,他倒好,硬逼人从金融市场把钱吐回了江家。

这操作属于合法范畴,恒悦气疯了又不敢指责江家管教无方,两道扬言要取江归一狗命,试图挽回所剩无几的颜面。

然而第二天南楚各大新闻媒体、娱乐报道印上了江二爷嚣张至极的语录:烂命一条,谁拿得走,我亲自烧八十一柱高香以表感谢。

如此高调树敌,圈里圈外吃瓜群众纷纷以为他活腻歪了厌世求死,茶余饭后仔细琢磨了领悟其中真正含义。

江二爷的意思哪是他活腻歪了,九九八十一柱像,九九归一,那分明是你活腻歪了!

满城风雨将停歇,众人生怕今日戏唱不成,还把小命赔上,心理被折磨得苦不堪言。

片刻后闻彻停黄天源面前不动了。

江家祭祖与戏台班二十年的渊源,江归一有印象,瞥了眼黄天源身后的青色身影,“黄老师傅,好久不见,身体还好?”

“好、身体好……二爷......”

黄天源抖如筛糠说不出完整的话。

他比江归一年纪大,居然叫他二爷。

陈窈按压后颈僵硬的骨骼椎节,顺便抬眼一看,男人用刀悠悠地拨划黄天源的胡须,百无聊赖地翻过来翻过去,翻过来翻过去。

陈窈:“......”

刀敲击护背旗,黄天源腿打抖,砰砰砰几声,他腿一软往后栽,陈窈伸手扶住。

江归一淡淡扫向他们,与她目光相擦时,眼底是独有的矜冷与轻蔑,但也只有一瞬间,他再次看向黄天源,不轻不重地笑了下,“做什么亏心事了怕成这样。”

黄天源欲哭无泪,“没……是我、我自个没站稳。”

“这样啊。”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