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南北通”
是前面铺子后面居所的院落,孟奇坐于飞檐阴影里,看着对面吴成的卧房。
在尤同光书房留下“书信”
后,孟奇就连夜赶到了城北水门的“南北通”
铺子,监视吴成的一举一动。
由于雪神宫覆灭已经几十年,剩下门徒皆是秘密传承,经验丰富,所以孟奇相信自己如果像对付金安成一样潜进去拿住吴成拷问,那有很大可能打草惊蛇,比如吴成附近还有别的雪神宫之人观察他的动静,一旦发现不妥,立刻通知相关人等,彻底断掉联系,也可能他嘴巴里有藏着**的假牙,关键时刻愿意自杀保密……
如此种种,让孟奇决定先通过其他办法试试,实在不行,再考虑动武。
故而孟奇下午用“乌云罩顶”
“必有祸端”
来吓吴成并不是无的放矢,雪神宫既然自称神灵后裔,欲要打破人神界限,那就必然相信仙人、神灵和命运等事,比正常人更加“迷信”
,遇到自己这“陌生和尚”
“诅咒”
时,不管他嘴上信不信,内心多半会有点惴惴不安和惶恐焦躁。
这样的状态下,吴成就很可能会去寻找心理安慰,比如拜祭雪神,比如找雪神宫在天定城的高层“消灾解难”
,安定情绪。
当然,孟奇只是根据雪神宫宣扬的理念和这么多年秘密传承后往着邪*教发展的蛛丝马迹(段向非提供的资料)作为依据,并没有绝对的把握,若是吴成毫无反应,那就得另换他法了。
乌云蔽月,只淡淡光芒洒落,四周一片漆黑,孟奇仗着已经凝练了眼窍相关的六处窍穴,勉强能看清楚吴成的卧房。
过了好半天,突然有轻微吱呀声响起,孟奇凝目看去,只见吴成推开了窗户,小心翼翼地打量四周,然后对着斜前方轻轻颔首。
斜前方?孟奇心中一动,顺着他的视线望了过去,只见侧面的厢房缓缓打开了房门。
原来还有伙计是雪神宫的,就在对面监视吴成,附近不知还藏着几个这样的人……孟奇暗自庆幸没有简单粗暴地进去捉拿吴成。
吴成从窗户跳出,落地声轻微,武功相当不错,接着他闪入侧面厢房,将门合拢。
厢房内没有烛光亮起,也没有说话的动静传出,里面仿佛空无一人。
孟奇正待下去查看,忽然想起了费正青挖掘地道之事,于是有所明悟,没有跳入院中,而是四下打量,观察附近院落。
若是地道,挖掘之时肯定怕被人发现,选取的路线必然以简短为上,以“不扰民”
为上,这处厢房靠近西侧两座院子,显然不会麻烦地穿过自身院落,通向东面和北面的院子——若是这样,还不如一开始就选择东面或北面的厢房作为地道入口。
所以,孟奇相信地道的出口就在西侧两座院子之一内,纵使雪神宫实在谨慎,也顶多再往西数一座院子,自己来得及一一探查。
他没有想过直接从这面的地道入口跟踪去,因为怀疑还有雪神宫之人在监视着这处厢房,贸然进去只会打草惊蛇。
站起身,孟奇趁着黑夜悄悄摸入了西侧其中一座院落。
过了片刻,孟奇从主人的状况判断出这处院子属于普通人家,于是潜入了另外一座,不断地用耳朵贴着屋顶瓦片,倾听里面动静。
时不时听到刻意压低的呼吸声后,他心中渐渐有底。
根据哪处厢房与吴成院子近的原则,孟奇没费多少力气就听到了吴成的说话声:
新书回到原始搞基建已,求支持!女学霸许熙博士毕业,正准备大展身手搞事业,一眨眼穿书了,还是一本古代甜宠文,成为了被抱错的侯府小姐。系统宿主,你的任务就是用你的高智商,刷琴棋书画积分,获取豪门公子爱恋,嫁入豪门,走上人生颠峰,成为人生赢家。甜宠文女主赵如语姐姐,世子眼里只有我,你是抢不走的许熙统统给我滚粗,别打扰我赚钱搞事业!书友抠抠群492o3365o...
本站为您带来主角是冯宇的小说冯宇重生八十年代全文阅读无删减,作者穷四,是一部最新著作的小说,喜欢的快来看看吧。小宇,别喊了,赶紧睡觉。墙的另一面,张沐华喊道。同时埋怨丈夫,怎么晚上又让儿子喝酒,这都说胡话了。学胡汉三,那是好人吗那是大汉奸...
身为全球顶级富豪继承人的他,原本只想拥有一段美丽的爱情,因此遭到了家族的反对,取消了一切生活来源。本以为爱情握在了手里,却没想到在爱慕虚荣的女友眼里,自己只是一场笑料!既然你如此唾弃,我就恢复本来面目,让你看看我这张狂的世界,到底多么精彩!…...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
战,战,战!无休止的战争中,秦人为大周朝流尽鲜血,惊天的阴谋,让秦人面临灭顶之灾,秦川来了,在愚忠和反抗当中,秦川选择了后者,他对秦人说,秦人的血,只会为秦人而流。逐鹿中原,争霸世界,且看秦川怎样造就出一个霸绝天下的大秦!...
主角赵凡余小艾真正的富豪,从不炫耀他所拥有的一切,包括金钱,女人,权利。只有土豪才会用钱武装自己,并且大张旗鼓的炫耀。一个近乎现实的梦境,让赵凡重生了,人活一世,要么碌碌无为,要么轰轰烈烈,梦醒后,他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