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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秦昭家做了一个多月的鱼,又假扮了几个月的夫郎,然后就……这样迷迷糊糊在一起了。
秦昭甚至都没有认真和他告白过。
所以他到底花了多久才喜欢上秦昭呢?
景黎一时想不出来,陈彦安也只是随口一问,没把这个问题放在心上:“不能再与你多说了,我要赶着回家读书去。”
景黎:“读书?”
“是啊,我昨晚想清楚了,阿易这么厉害,我总不能一直当个草包。”
陈彦安认真道,“我要从现在开始好好读书,考上秀才,还要学会医术,我一定能当上他药铺的伙计!”
景黎:“……”
前面的雄心壮志还好,最后这句是怎么回事?辛辛苦苦考上秀才,就是为了去药铺当个伙计?
景黎默然无语片刻,没等他说出话来,陈彦安规规矩矩朝他作了一揖,扭头跑了。
景黎远远望着他的背影,叹了口气。
他这样……阿易真的会喜欢吗?
景黎独自回到家,推开院门,竹院里安安静静。
他放轻脚步,轻手轻脚走进主屋,果真看见秦昭躺在床上,睡得正熟。
因为服药的缘故,秦昭这几日格外嗜睡,不过他每次睡醒后精神都恢复得不错,倒也不是坏事。
景黎跪坐在床边,脑袋枕在手臂上,歪着头打量对方的睡颜。
这两天景黎总时时提醒自己不要和秦昭靠得太近,因此他都没有机会这么近观察这个人。
秦昭睡着后与景黎完全不一样。
他睡相很好,此刻安安静静躺在床上,唯有胸膛随着呼吸平稳起伏。
从景黎的角度,恰好可以看见对方蜷曲修长的睫羽,以及微微蹙起的俊秀眉宇。
景黎依旧没想明白他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秦昭的。
而他同样想不出,这人有哪里不值得他喜欢。
生得好看也就罢了,偏偏还会厨艺懂医术,性格沉稳却不沉闷,待人处事妥帖有礼,没有一处不让景黎着迷。
景黎移开视线,落到对方垂在床榻边的手上。
他最喜欢的就是秦昭的手。
那双手修长有力,骨节分明,指尖却带着病态的苍白,像是将力量感与脆弱杂糅到一块,说不出的吸引人。
景黎伸手握上去,十指交扣。
对方的手比他大了一圈,很轻易就能把他的手完全包进手心里。
半个月其实真的不长。
景黎轻轻抚摸对方虎口处那点小小的茧,在心里想着。
如果他是以人类的身份遇到秦昭,只需几天就足够喜欢上他,不对,恐怕几天都不需要。
毕竟这个人那么好,好到从第一眼就会被他吸引,从此眼里再也看不进别人。
景黎把脸贴在对方温热的手背上,小小声道:“好喜欢你呀……”
如果他是个正常的人就好了。
那样他就不会有任何顾虑,不需要担忧修为和灵力,更不用害怕与这人太过亲密。
想到这里,景黎心里忽然有些沮丧。
他今天已经做了大半天的人,该回水里待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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