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4章 狗都不玩属性大剑(第2页)

工坊老板的话听得戈登有些亢奋,这一年来他的力量提升了不少,爆裂刀·改的增重对他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最重要的还是“能用来狩猎飞龙”

那句,要不是辉龙石的素材等级超出了他二星猎人的购买限制,他都准备立刻下订单了。

“其实除了‘改’外,爆裂刀还有另一条派生系,你知道么?”

工坊老板的话听得戈登再度一愣,随即摇了摇头。

这点他还真不知道。

“有一种名叫‘奇怪龙’的飞龙种,利用它的素材,爆裂刀可以强化为‘电龙电锯’,那是一柄雷属性的大剑。”

戈登闻言眼睛一亮,原来他距离属性武器这么近的吗?

人老成精的工坊老板立刻看穿了戈登的想法,他冷哼一声,道:“我就知道,你们这些小崽子听到‘属性武器’魂都飘了。

小子,记着,不要把爆裂刀强化成电龙电锯,那对你来说没有一点好处。”

“啊?”

“抛开属性不谈,电龙电锯的攻击力比爆裂刀·改至少低了两成,斩味也只能说一般,至于所谓属性攻击,没人告诉过你,大剑不太适合走属性攻击的路数吗?”

戈登眨眨眼,亚摩斯前辈之前还真讲过类似的话——大剑攻击频率慢,相较于双刀之流,前者在属性攻击方面毫无优势。

“奇怪龙在飞龙种中属于垫底的存在,有时候在三星级的任务中就能见到它们的身影,别弄到点素材,就傻兮兮地把爆裂刀弄成电龙电锯了,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

戈登快速点头。

听人劝,吃饱饭,属性武器什么的,还是暂时往后稍稍吧。

“晋升上位前,属性大剑中唯一值得一用的只有雄火龙派生系......嗨,我跟你说这些干嘛。”

眼见戈登表现得乖巧,工坊老板也变得唠叨起来,“反正到三星级猎人阶段,你就老老实实跑趟拉提奥火山,弄点辉龙石,把爆裂刀·改做出来。

为了这把武器,专门跑趟火山也不亏的,明白了么?”

戈登再次认真点头。

满足了说教**的老龙人拍了拍戈登粗壮的手臂,笑眯眯地示意他可以麻溜滚蛋了。

恭恭敬敬地道过谢后,戈登背着爆裂刀离开,回往集会所的路上,他心中不断思考着。

出来游历的自己不像哈雅塔那样,有位师傅在身旁,引领着她不走歪路。

武技可以努力磨练,狩猎经验可以自己积累,可防具与武器的选择方面,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就像工坊老板说的电龙电锯。

这坑踩进去了,浪费的不仅是金钱与素材,还有重新收集素材的大量时间。

还是想办法和工坊老板打好关系吧,论起对防具以及武器的熟悉程度,整个米纳加尔德城估计都没人比得上这位老爷子。

只要他愿意像今天这样提点两句,自己就能避开无数弯路。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