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4章 水缸里有毒(第2页)

“季夫人久等了,实在是不好意思,我们这水缸里进了脏东西不干净,我去外面井里打的水,这才慢了。”

王嫣然眼睛一亮,对了,冷凝香他们也是刚从京城回来省亲的。

刚才的谈话中,她也说了他们刚过来不久,湘西的人常年不换水缸里的水,但对京城的人来说,水缸的清洁很重要。

“季夫人,你家水缸清洗了吗?听说湘西这边常年不清理水缸,水缸里都是杂质不说,还有许多小虫子,看着很不干净。”

冷凝香本就是有些洁癖的,听到这个顿时就起了鸡皮疙瘩。

“妈呀,那这水还能喝吗?”

“不行,等下回去我得看看,必须亲自盯着他们洗几遍水缸。”

王嫣然怕凶手做的隐秘,又接着说。

“据说在水缸里养上两尾草鱼能净化水质,季夫人也可尝试一下。”

冷凝香记下,想了想又对着一旁的嬷嬷道。

“嬷嬷,还是你回去亲自盯着,别忘了养两条草鱼。”

嬷嬷是她身边多年的老人,最是信得过的。

嬷嬷离开后,冷凝香的目光就落在了福宝身上。

刚才这孩子一直看着她,那小眼神可爱的,简直要把她的心都融化了。

她这辈子啊,很是希望生一个小女儿的,可惜身体不允许,如今只能看着别人的女儿欢喜了。

不过她也见过许多刚出生的小女儿,都不如福宝来得好看。

“能让我抱抱福宝吗?”

她忍不住开口。

王嫣然将孩子递过去,小福宝冲着她笑开。

“呀,她冲我笑呐!”

冷凝香的心啊,软得一塌糊涂的,急忙从怀中拿出一块玉佩,往福宝脖子上挂。

“季夫人,这可使不得!”

她出身富贵,自然是这玉佩不是寻常物件,无功不受禄,她们岂能接受?

“怎么使不得了?我这玉佩啊,就是为了香软的小丫头准备的,只可惜我这辈子都升不了,小丫头自然更没有了。

如今我与福宝有缘,给了她我心里很是欢喜。

你若是拦着我,那我今日这欢喜就没了!”

她都这样说了,王嫣然也就没有阻止。

等以后他们有钱了,也给同样贵重的回礼就是了。

“哇,姨姨真好,这玉佩暖暖的,福宝身上好舒服!”

戴上玉佩后,福宝的精神明显好了许多。

王嫣然惊喜,越发感激冷凝香。

福宝开心,对着冷凝香就是一顿卖萌,把冷凝香给欢喜地不行。

就在这个时候,之前派出去的嬷嬷面色不好地回来了。

“夫人,水缸里被人下了毒!”

若是水缸里的水被饮用了,他们全府都要因此丧命。

冷凝香深吸了口气,对着王嫣然真诚道谢。

“今日真是谢谢妹妹了,若是没有你,我们季府怕是要……”

王嫣然连忙道:“这也也是歪打正着,姐姐去处理府中之事要紧,赶紧回去吧。”

冷凝香点头,那可是要人命的事情,她确实要尽快回去处理。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