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的乐趣。跟随这种乐趣,从小到现在我至少读了上千本小说,让我得到很大的收益。 在这以前,我喜欢写一些小短文,但从来没想到过要写一些长一点的东西。偶然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为什么不自己来写一部小说,让主人公按照自己的想法,一步步的发展。想法开始之后,我便实施起来,第一部《乱卷风云》反响不高,让我受到一些打击。但轻易放弃不是我的个性,我专门在网上。看了那些点击率比较高的小说,认真找了找差距,就开始着手写第二部《十三皇子》,虽然中途有些断断续续,但是总算坚持完成了。 写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写作的过程其实就是学习提高的过程。 首先,在纵横的写作小贴子上学了很多东西,让文章有了一些味道。接下来,就是通过网络搜索学习一些东西。有时候专进行一些场景,或者...
他曾是个王者,现在依然是个王者。佣兵之王回归都市,高调成为冰山女总裁的护花使者,有事就跟敌人打打架,没事就和警花吵吵嘴,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唯一的问题就是,喜欢他的美女似乎越来越多...
因为一场意外的联姻,两个人必须结婚,沈茵茵跑了,却正好被傅斯年的车撞了,阴差阳错被他带回家,直接宠上天,两个人住在一起。外界婚期如约而至,傅斯年继续蛊惑着沈茵茵,如果你嫁给我的话,就不用嫁给老男人了,但凡有身份的人,是不会喜欢二婚的,你看我年轻又帅气,虽说我木有很多钱,可是我会努力挣钱给你。沈茵茵自然是喜欢傅斯年的,可没有户口本如何领证?傅斯年一本正经的说交给他就好。两人成功领证,本以为逃过老男人一劫,却没想到其实一开始傅斯年就是在算计她,想要将她偷偷的吃干抹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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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自地狱,只手灭恶鬼,谈笑斩修罗,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校花同学,有事好商量,先把衣服穿上!...
我是弃子,但我天生命硬,百折不挠我是赘婿,可我满心狂狷,岂能低头?十五年伏蛰,遭人嫌弃,受尽屈辱,只为开启复仇之路。我就是要靠着自己的双手,夺回本就属于我的荣光!...
苏浩本来想在奇迹里面玩一个刺客的,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他最终选择了猎人,做一个近战强悍远程牛逼宠物逆天的猎人,原因无他,只是因为他从车祸的昏迷之中醒来以后,不仅记起了自己昏迷之前的车祸,记起了自己的爱犬米莎,还记起了一件可怕的事情踏上百兽之王基洛尔的道路,成为统御众兽的新兽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