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骄阳烈日,热风阵阵。
颍河南岸,一条大道上,阵阵黄尘漫天,一支三百人的队伍正向西疾进。
本是焦麦炸豆时节,正是收割的时候,田地里空荡荡,不见一人。
一路走来有五里地,路过大的寨堡里看到围墙上全是人,手执刀枪棍棒,警惕地看着李亭等人走过。
小的村庄,因为没有寨堡,就连狗吠都听不到,只有几个年迈的老人,站在村口,看到李亭走过,飞一般消失不见,步伐快的像年轻人一般。
看这些人对自己畏惧不已的神态,李亭放弃了劝说他们出来收粮,还是先打走贼寇再说。
再次来到大路上,由于干旱,地上黄尘两寸厚,李亭等人走过,黄尘飞起,几乎如同腾云驾雾一般。
李亭神态凝重,走在队伍最前面。
李亭现在也不知道来的贼寇是谁,有多少人,但是,只要贼寇来这里,他一定要应战。
这里不仅仅是为了此地百姓能够安全收粮,更是为了自己。
这里离陈州,尤其离合流镇只有50多里路程,行军快的话,半天时间,就能到达。
如果大股的贼寇从此地到了合流镇,那就是一场合流的浩劫。
另外,是不是有其他贼寇到合流镇,现在还不得而知,高鹏带队走之际,李亭已经让他骑上黄骠马,争取尽快赶回合流镇,能够帮着曾虎他们稳住合流镇。
现在,为了要到来的贼寇,能够快速应战,李亭手里也是拎着燧发枪,背后背着他的那杆红色线膛枪。
线膛枪上子弹实在麻烦,真正打的急了,实在有些费劲,只能关键时刻,偶尔用之。
和李亭一样,郑云九也是提着燧发枪,和李亭并列而行,不时扭头看一眼神态严肃的李亭。
队伍脚步踩在麦秆上,沙沙声响。
郑云九表情有些疑惑,轻声问李亭道:“李团练,为何你听到贼寇‘打粮’的消息,如此紧张。
立马就先派高鹏回去,然后我们就不回去了,而是直接向西,去打贼寇?”
大路之旁,正是一片刚刚收割过的麦田,有些已经捆扎成垛,一捆捆的摆在地上,有些却胡乱地丢在田地里,天女散花般洒落一地。
李亭神情凝重,往前一指道:“你看这麦田,你不心疼吗?刚刚收割的麦子,就要立刻跑开,可见农民是多么的害怕。”
郑云九神态一下子凝重起来,连连点头道:“正是!种田何其苦,收麦之际是他们最看重的收成,他们都吓的逃开了。
看来这帮贼寇可不得了。”
李亭点点头道:“正是如此。
我们既然在这里,就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
还有,这里离我们陈州并不远。
我们在这里挡住他们,就是阻挡他们去陈州之路。
一旦这些贼寇到了陈州,后果更是不堪设想……”
正说到这里,李亭视野尽头,一条淡淡的黑线慢慢从土黄的大地尽头浮现出来。
李亭厉声道:“准备战斗!”
紧急的脚步声、喘息声、叱骂声响成一片,李亭身后士兵开始做着准备,纵队变做横队,3排一百人的队形,如同3道红色围墙,转眼间屹立在新收的麦田里。
咔嚓咔嚓声响中,铅弹火药放入枪膛,通条捅实,士兵们平端燧发枪,双眼平静地注视前方。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