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曲浩扬早就想好了计策,要不是柴金宝始终瞻前顾后的,不同意他暗地里搞事情,曲浩扬早就行动了。
“康轩进去蹲了两年,可是有案底的。”
“他刚刚刑满释放,如果屡教不改,仗着凶残的本性谋害人命,听起来很合理吧?”
柴家曾经跟康轩合作多年,对康轩很了解。
康轩为人仗义,虽争强斗狠,那也是为了保护生意不受侵害。
毕竟那些矿耗子都是心狠手辣的亡命徒,要是不狠一点,立不住威名,在矿上根本就站不住脚。
柴金宝斜了曲浩扬一眼。
还本性凶残,谋害人命,你说的怕是你自己吧?
柴大少猜到了曲浩扬要干什么了,曲浩扬是要栽赃嫁祸呀!
而且曲浩扬对付王长峰是假,想要弄死康轩才是真的。
谁让他当年是康轩的手下,还当了反骨仔呢。
康轩一天不倒,他心里就不会踏实。
但柴金宝并不在曲浩扬的私心,只要他把这事办成,对自己有利就行。
柴金宝问道:“你准备怎么给柴金宝挖坑?”
曲浩扬眼中闪过一丝狠色。
“老板,你上次吃了个大亏,都是因为那个李挺办事不利,搞的化肥根本不对劲。”
“而且那个李挺还是个大嘴巴,什么话都敢乱说。”
“这人对不起咱们的栽培,还不靠谱!”
“恰巧他和王长峰的矛盾已经公开化了。”
“如果他死了,那王长峰的嫌疑一定最大。”
“王长峰和康轩关系那么好,要是请康轩这个心狠手辣的黑道大佬出手,任谁也不会挑出毛病来。”
曲浩扬这个阴谋,在逻辑上说得通。
如果栽赃嫁祸成功,康轩必死无疑,王长峰也会受到牵连。
柴金宝沉思片刻道:“可谁又能证明李挺就是康轩杀的呢?”
曲浩扬笑了。
只要柴金宝赞同他的计谋,他就算成功了一半。
“那当然是康轩的亲近之人!”
曲浩扬低声说道:“老板,你不是让我派人盯着点康轩那边吗?”
“我的手下,跟我汇报了一件事。”
宋朝徽宗年间,一代高手林惊宝因不慎卷入皇家恩怨,被数位大内供奉围攻跳崖自尽,灵魂穿越至现代。林惊宝一代奇人高手,武功已是世间有数的高手,琴棋书画医卜相武,无所不精,且看他如何在现在都市中笑傲江湖,游戏风尘,尽在大宋高手在都市牛头马面来相唤,送君落碧照乡忘。盼得来世多积善,莫等崔判早下断。---林惊宝...
苏越觉得自己做了一个梦,但早上起来的时候,床头便出现了一只有大云尾猫身红眼馒头脸,并且耳朵中还长出看似爪子的粉白色兔耳的生物。噢,对了,这家伙叫做丘比。混蛋!为什么这种讨厌的东西会出现在床头上!但还好,这只奇怪生物没有让苏越签订契约成为魔法少女,只是告诉她你已经成为神明,可以和少女签订契约让她们成为你的魔法少女你的能力是以cosplay的方式获得所cos的角色的属性和战斗力,建议日常cos御坂美琴白井黑子夏娜亚莉亚等方便自保,当有准备的作战的时候可以cos八云紫高町奈叶鹿目圆香等加强战力咦!听起来很不错的样子,但为什么要cos成少女?丘比说因为你满脑子都是二次元少女,所以把你变成少女,方便cos,以发挥最大战力。所以,从今天开始,你就叫托托莉!苏越忍不住把手伸到身下,原本熟悉的男性徽标,已经消失不见!混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2014星创奖第五季参赛作品一场黑雨带来的末日丧尸横行,T病毒肆虐!!怪物,丧尸,甚至是植物!!!还有更强大的G病毒让怪物丧尸纷纷进化。进化的尽头,到底是什么?人类的未来何去何从??被破坏的基因锁链,基因中被遗忘的远古记忆。当主角杨群带来漫天血焰,怪物,恶魔,都将付出代价!!书友交流群419608906...
作者云里呀的经典小说暴君的小娇包六岁半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小说娇憨团宠小皇后vs腹黑暴戾大魔王明曦一觉醒来,穿成一本书里被暴君赐死的女炮灰相府千金傅明曦,大齐国皇后。她盯着自己六岁的小身板陷入沉思。如何抢先一步弄死狗皇帝?她下毒,她爹派的助攻容贵妃娘娘,皇上对杏仁过敏,那碗粥臣妾帮您换成燕窝啦~她时常作妖,郡主表姐温婉带笑皇后性情率直可爱,皇上定会喜欢!她跋扈善妒,太后姑母一脸欣慰帝后和顺,哀家甚是欣慰。她怂恿妃嫔争宠,新进宫的美人娘娘,争什...
王会是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他无意间在宿舍里发现了一台破旧的吸尘器,接通电源后,发现自己竟然与吸尘器合为一体。谁说家用电器没有用?污染环境的金属矿渣,我不仅能吸收,还能提纯卖钱。癌细胞,HIV病毒,我也能吸。就算是M国总统,也要求我治病。有毒气体,温室效应?冰川融化这种小事,靠我一个人就摆平了。海水被污染,核泄漏?岛国的我才不管呢,毛子国的也要看我心情。你说我的能力太BUG?不好意思,吸尘器的威力,还仅仅是冰山一角而已。(不太监,不断更,新书求推荐票,求收藏,求点击,求一切)(已A签,大家放心收藏,保证不太监)...
起点三组签约作品炎药,炎药师,炎技,炎修士,炎兽这是一个由炎气繁衍而来的世界。前世的地球巅峰人物,今世更是迈上那无敌神坛。一个曾经以仁厚之名而名动国内的王子,变化为一个让人闻风丧胆的纨绔少爷。正所谓没有最牛13,只有更牛13,看他如何将牛13进行到底!PS本书风格偏YY,希望能入各位读者大大的法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