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想不到......他也出现在了这个国家......咳咳!
必须要......尽快把消息......咳咳!
......告诉长面包先生!
咳咳!”
诺赛肯抬起枯槁的右臂颤巍巍地取出电话虫,艰难地拨动着上面的号码。
“布鲁布鲁布鲁!”
此时长面包焦躁地在甲板上走来走去,等得心急如焚,听到口袋里电话虫的声音忽地响起,忙拿出电话虫接听。
“是长面包先生吗......我是诺赛肯......咳咳!
出于一些意外......我那边失利了......咳咳!
......请你们务必小心......岛上有很强的人存在......咳咳!”
苍老而有气无力的声音从电话虫那头响起,一时之间让长面包无法相信是跟随自己多年的亲信,他来不及思考这些问题,用焦急万分的腔调喊道:“告诉我是什么人把你弄成这样的!”
“坦.....帕兹......”
说完最后一个字,电话虫那头戛然而止,再也没有传来任何声音。
而诺赛肯提到的那个名字,却让玲玲与长面包这两个见过不少大风大浪的大人物勃然变色。
凯多还是第一次见到玲玲露出那样的神情,疑惑不解地问道:“你们两个怎么怕成这样?那个坦帕兹有这么吓人吗?不至于比洛克斯还厉害吧?”
玲玲向他白了一眼:“亏你也在大海上混过一段日子,竟然连噬时魔人的名号也没听说过!”
“我可不喜欢费心费力去调查敌人的情报!”
“真服了你了。”
玲玲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向他详细地做出解释,“除了海军,赏金猎人也是我们的头号大敌,他们通过抓捕有名的海贼来换取相应的悬赏金,坦帕兹就是其中之一,曾经有数不清的过亿海贼都栽到了他的手上,因此他又被认为是世界最强的赏金猎人。
坦帕兹行事一向诡秘莫测,很少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
相传坦帕兹拥有能将时间吞噬的能力,凡是和他战斗过的人最终都被剥夺了时间!”
“原来如此,看来是吃了某种恶魔果实呢。”
听了玲玲的这段描述,凯多露出一脸恍然大悟的神情,转而又一脸不信地摊开双手,“会不会是内应搞错了,他应该也没见过坦帕兹长什么样吧?”
“不可能。”
长面包脸色铁青,眉头紧锁,手不自主地捏紧了电话虫,“我的部下今年也只有35岁,可电话虫里的声音,却仿佛老了几十岁......毫无疑问,那的确是被剥夺时间后的特征。”
玲玲二话不说地拔出长刀,指着奶油屋沉声说道:“喂,小鬼们没被吵醒吧?”
屋子上的眼睛眨着长长的睫毛,轻声细语地向她汇报:“一切正常,妈妈~他们的房间装着乌诺先生发明的消音器,现在都还在睡着呢。”
“很好,在我们回来之前,他们几个就交给你了。”
玲玲低着头,用刀背敲了敲甲板,喝道,“诺亚!
你找到岸边一个不容易被发现的位置停在那边!
有人试图接近就把他们一个不留地击溃!”
“一切都按照您的命令行事,妈妈!”
一个声如洪钟的嗓音在众人脚下响起,令他们的耳朵嗡嗡作响。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