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8章 洞府(第2页)

,孟奇上前仔细的看着禁制,裴燕也是如此,“看来这不是魔修新开辟的洞府,而是很久之前就有的洞府”

孟奇点点头道,“应该是,不过这帮魔修也够白痴的,竟然这么久都没发现”

,裴燕嘁了一声道,“要不是小猿猴你能发现?”

,孟奇当即一滞,“别说我还真没发现,不过一个刚出生的妖兽就能发现此地,有些不可思议啊”

“说明你捡到宝了,不过这禁制是三阶的,我们不见的能破开”

,裴燕皱眉道,孟奇一笑,“质量不够,数量来凑”

,说着孟奇从储物袋中直接拿出了五十张二阶破禁符,裴燕看的是一阵无语。

孟奇将一张破禁符拍在了禁制之上,嗤嗤了两下,破禁符直接报废,孟奇的表情瞬间难看了起来,有些担心是不是自己这五十张破禁符要打水漂,但事到如今怎么着也得试试。

孟奇不停的往禁制上拍着,一张,两张,三张,十张,三十张,一直到第四十五张,三彩禁制一阵摇晃,露出了一个大洞,孟奇的脸色一喜,就要闯进去,但比他动作更快的则是嗜血暴猿,化为一道流光就进入了其中。

孟奇和裴燕相继进入,眼前是一个巨大的山洞,往前还有一条隧道,周围是四五间石室,山洞边缘开辟了灵田,不过灵田之中只剩下了一些枯死的灵草,在灵田的边上则是一汪灵泉,裴燕打量着四周道,“看来魔修的洞府就是新开辟的,只是刚巧就开在了这座的洞府的隔壁”

孟奇也赞同的点点头,“猿猴呢?”

,孟奇疑惑的看着四周,嗜血暴猿进来之后竟然不见了,“应该在石室之中吧”

,裴燕猜测的道,孟奇开始朝着石室走去,第一间是一座藏书室,里面货架之上摆满了书籍,还有玉简。

孟奇没有查看,走向第二间石室,第二间应该是休息室,一张石床,一个石桌,几个石凳,第三间是修炼室,地上刻画着一座阵法,但明显已经失效,阵法当中摆着一个蒲团,在蒲团之上竟然盘坐着一具干尸。

孟奇和裴燕进入了第四间石室,发现嗜血暴猿此时正在里面,这间石室里面刻画着好几座阵法,还有一个个不知道什么材质的笼子,在地上一个同样是一具干尸,不过这具干尸不是人,而是一只猿猴。

这只猿猴的体型和人类相仿,长着三只眼睛,灰色的皮毛直接贴在了骨头之上,显然已经失去了血肉,“血瞳鬼猿?”

,裴燕惊讶的叫了一声,“你认识?”

,孟奇问道。

裴燕点点头,“怪不得你的猿猴能发现这里,嗜血暴猿本身就有一部分血瞳鬼猿的血脉传承,看来是被感应到了”

,此时的嗜血暴猿正在血瞳鬼猿的头部不停的挠着。

“看来是想吞噬这血瞳鬼猿的妖核”

,裴燕猜测道,孟奇也看出来了,但这只血瞳鬼猿乃是一只三级妖兽,头骨坚硬无比,嗜血暴猿竟然破不开,一边挠一边急的吱吱叫。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