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蛛王当然不会任由它胡来,前足挠动、口里吐丝,粗笨的巨兽在它爪下如面团一般滚动,转眼就被缠缚成巨茧一枚。
它贵为妖王,但这套动作出于本能,作出来和普通蜘蛛并没有什么分别。
眼看就要缚好最后一层,摩隆多突然爆炸了。
这么几千斤重的巨兽,毫无预兆地说爆就爆,蛛王甚至没望见漫天血雾,它十六只眼睛都爆炸掀起的白光笼罩。
那光芒就好似正午直视阳光,强度却要大上万倍。
这个长年幽暗密闭的深渊仿佛突然间被端到太阳底下烤着,一下灼得通透。
这一下光袭出乎意料,蛛王甚至来不及回防,就被强光刺伤了眼。
它发出吱呀一声嘶叫,蓦地往后退出十余丈,而后微微抬首,赫然向着摩隆多掉下来的方向处吐出一蓬蛛丝!
那蛛丝又黏又腻,粘住猎物的瞬间就变得干硬。
不得不说蛛王的临场应变速度很惊人,立刻就对敌袭作出了反击。
冯妙君二人原本的确就站在那里,若非铁心宁事先移动,这会儿他们也要同后头的十来人一起,被射在墙上了。
这几个人的惨叫声令旁观者毛骨悚然。
普通蜘蛛都能往猎物体中注射毒液,将肢体溶解为营养液方便吮吸。
蛛王的毒性还要猛烈千倍,溅一点到这些人皮肤上,立刻就能透体而入,将他们的筋骨内脏一起消溶!
这痛苦无以伦比,偏偏他们可以清醒地活到心跳最后一秒,约莫得有五十息左右,他们才会从倒霉蛋真正变成倒霉鬼。
冯妙君的视线被一只温热的手掌挡住,只听到惊雷一般的巨响,有狂暴的气浪从耳边冲过,紧接着周边尖叫惨呼声不绝于缕,有人哀嚎着:“我的眼睛!”
下一瞬,铁心宁放开手,她才望见队伍里的人倒下去三分之一,在地上呼号辗转。
在他们脸上,原来长着眼睛的位置只剩下两个黑洞,鲜血滋滋直冒。
她不知道,方才的强光连蛛王都不能豁免,何况这些人类?他们的眼底在第一时间就被灼伤,从此痛失光明。
许多人承受不住痛苦满地打滚,两下就滚落到悬崖底下去了。
蛛王道行再精深,也没本事把眼睛练得刀枪不入。
十六个眼睛在瞬间就瞎掉了十二个,只剩下朝向背部的四只眼因为角度问题,没有被闪瞎。
又因为它离摩隆多最近,正面承受了爆炸的大部分威力,因此坚硬的体表被炸得千疮百孔,仿佛月球表面,胸口更是一个硕大血洞,连腿都断了两条。
普通的爆炸物根本休想伤它分毫,然而这是震山雷!
浩黎帝国精研的、专用于攻城开山的利器。
只要一枚,就能将半座大山化作齑粉,只要五枚,就能将崖山这样的绝峰夷为平地!
这东西珍贵难得,也不知道铁心宁上哪里弄来。
并且,鬼才知道他到底在摩隆多兽身上放了几枚?整座大山都在爆炸的威力下簌簌发抖,大大小小的岩石纷纷掉落。
冯妙君没有亲见震山雷爆裂的场景,不然她就会明白蛛王已是传奇大妖,道行极高,否则哪有生物能近距离直面这等爆炸威力兀自存活下来?
冯妙君被铁心宁护着,除了双耳和脑海都被震得嗡鸣一片以外,尚称安然无恙。
她一睁眼,就望见深渊底下又是另一番场景——
------
下一章为打赏加更章,15:00发布。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