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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血认主?江写这才想起来,这东西可借不得,只要用就得认主,而认主过后除非被抹了神识,否则别人无法使用。
“那...”
“无碍,你收着便是。”
看出她心中所想,宵明抬手示意她无需多言,而后又像是安抚她似的,补充道:“这腿肉,为师很喜欢。”
“师尊喜欢就好!”
她虽带着目的而来,可听宵明如此言说,也颇为满足。
“等等。”
就在她要转身离开时,宵明又喊住了她。
“前些天遭遇邪祟,是在何处?”
听她这么问,江写回忆了一下:“大约在西郊附近。”
正当她想询问宵明问这些的用意,只见对方拿起书卷,她也不好再继续叨扰,默默离开了竹林。
回去的路上,江写看着自己中指上戴着的琥珀色戒指,心里若有所思。
这东西价值不菲,可只是自己开口,宵明便给她了。
如此说来原著中宵明对待弟子也是这般,只要不过分,几乎都是有求必应,修炼资源更是从未缺过任何一个人。
她摸了摸戒指,心里暗暗发誓,确保自己脱离炮灰命运后,尽可能让宵明不与男主相遇。
毕竟这剧情中,宵明与男主因劫难相识,宵明在此之前一直将所有心思放在修仙正道和三生门宗主的职责当中,从未动过凡心。
但在短暂脱离仙道,脱离三生门宗主的身份后,遇到了男主这样一个命定之人,命运和剧情将他们这两个本该此生毫无交集的人捆绑在一起。
生离死别,救命之恩,共处一室。
孤男寡女,再加上天意从中制造机会,没发点什么事也不合情理。
江写也知道那时宵明时为何会对男主另眼相看的原因,一个懂理解又一身正气的热血青年,天赋极强又肯努力修炼,不屈不挠,坚韧不拔,更是多次在她受伤无法施展实力之际救她于危难之中。
这对宵明这样一个从来没有依靠过别人的人来说,的确是个特殊的存在。
只不过发乎情,止于礼。
后期她得知男主有不止她一个心上人,并且还有许多女子有染。
便自己硬生生斩断了这根情丝,也成了书中唯一拒绝了男主的人。
尽管有救命之恩,但她内心认为这不该是她要因此以身相许的理由。
她宵明,不是个需要以身相许去报答别人救命之恩的女子。
当是江写看到宵明毅然决然离开男主的剧情时,曾经一度怀疑是不是作者换人了。
宵明这个角色塑造得立体鲜明,而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一句话在宵明身上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江写也不由得为其赞叹。
从竹林里出来后,她就被谷筝拉到院子里吃饭,三生门的弟子都住在一间客栈里,此时院子里已经开始飘出香味,也有不少客人和村民们凑过来,想要尝尝这葱聋的美味。
“江写,这真的特别好吃,待会儿我给你抢块最好吃的肉。”
谷筝戳戳江写,又把人往前拉了拉。
葱聋架在火上烤制,飘出来的香味倒是有烤全羊的味道,只不过这香气中还夹杂了些榛果香。
闻着味道,江写的肚子也不由自主地叫唤起来。
她前世脾胃虚弱,大多数时候都没有食欲,更别提像现在这样面对食物有很强烈想要去吃进肚子里的欲望。
谷筝一看也是个能吃的主,还没等江写上去,她就已经领了两份过来。
“快看快看,我可是抢到了最好吃的前腿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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