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老衲只想讨个理由。”
宋回涯闻言眸光闪烁,思索片刻未得结果,但面色缓和不少,手上力道也轻了稍许,说道:“大师既然说了是不解之仇,那还需要什么理由?何况,又不是我杀了他,我只想看看,这棺材里躺着的,究竟是人是鬼!”
老僧摇头道:“宋施主,你字字斥诉谢老门主为人虚伪,两面三刀,他之过错,老衲今日不言。
大梁国弱势微,世风渐堕,你行过万里,自有见闻,老衲亦不多说。
若真要论其功过,不说大拯横流,一平灾祸,起码华阳城的百姓,确是受谢家照拂,才在这命比纸薄的乱世,得以丰食安居,免受欺凌。
“谢老门主如今身死灯灭,无论棺木中所躺是为何人,落土之后,皆为亡者。
还望宋施主能看在城外十几万百姓的面上,留谢家一个门面。”
宋回涯了然笑道:“你也怀疑这里面躺着的,根本不是谢仲初?可你不敢看!
这名字或许从此真的死了,但你们不还是要帮谢家守着他的灯吗?怎么能叫人死灯灭?”
老僧不回答,只又轻轻摇了摇头。
宋回涯大感荒唐地狂笑两声,点头道:“是啊,他很重要,谋得权柄在手,是个站在山巅,拂袖一挥便能庇得万千百姓的大人物,后世子孙数代都能在他的荫蔽下吹嘘他的大功业,所以不幸被他这圣人踩在脚底的蝼蚁就不重要了。
可是怎么?大梁多少百姓活在水深火热里,劳如牛马,驮着血汗送到他们手上,才叫他们能分出一点恩泽,洒给华阳城的百姓。
只谢仲初救过那些人算得上一条命,其余的人都只配做那蝼蚁了?”
宋回涯冷声道:“你总不能杀了蝼蚁,还叫蝼蚁不能怨恨。
恰巧,我就是天地间不起眼的蝼蚁之一!”
她抬脚往棺木踢去,老僧运劲,腾出一手抓住棺身。
宋回涯趁势一掌拍下,二人的内劲震得不远处那木桌上的香炉跟着摇摇欲晃。
廊外东风忽起,众人衣袍猎猎,伴着杂乱的脚步,与渐高的诵吟,随高悬着的白灯剧烈飘荡。
长香上未灭的火光燃起如尘雾的白烟,老僧闷哼一声,紧抿的唇间溢出一口鲜血。
宋回涯说:“得罪了!”
到底是年事已高,老僧与她比拼片刻,难以支撑,手臂肌肉不住颤动,手背上的青筋跟着狰狞外凸,那棺木还是一寸寸往外推去。
他抬眼看向宋回涯,发黄的眼白中爬出条条血丝。
宋回涯寸步不让,只听得一声巨响,木
板在二人手中四裂纷飞。
()
老僧受内息冲涌反噬,后退数步,勉强站稳身形。
一手按在木桌上,险些撞翻了香炉,赶忙回身,两手将东西扶正。
?退戈的作品《回涯》最新章节由??全网首发更新,域名[(()
宋回涯探手抓住一角布帛,朝空中甩去,一具尸体旋飞着摔了出来,落在地上。
尸体摆放多日,已经变色。
骨架上覆着一层蜡黄的皮,只能看得出死者生前极为削瘦。
尖叫声四起,盖过了那未曾停歇的超度声。
谢氏家主跑来时正好看见这一幕,目眦欲裂,跪在地上,凄厉吼道:“父亲——!”
老僧上前弯腰,拾起布帛,重新将尸体收敛。
就地坐下,跟着两手合十,低头默念经文。
宋回涯对谢仲初印象不深,只在苍石城里不远不近地扫过几眼,后在记忆中朦朦胧胧地记起过他十多年前的样貌。
但在翻出这具尸体后,亲眼看过,才忽然记起个关键的问题来——她认不出。
谢仲初又不是她亲爹,就算是她亲爹的尸首摆在面前,她也未必认得。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