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顾思齐不愿意用黑暗的一面揣测夏诺,夏诺肯定是有苦衷的,而他也不信陛下真的会和夏诺在一起。
他唯一能相信的就是——夏诺被陛下骗了。
陛下天横贵胄,怎么愿意和诺诺这种混血人鱼在一起,顶多玩玩罢了。
这样才能安慰自己没有完全失去夏诺,对陛下的敬仰和对他企图染指诺诺的憎恨交织缠绕,顾思齐脸上的颜色难看得紧。
他将来还要在军部任职,是金子总是会发光的,他是家族的荣耀,不能为了夏诺放弃前途,可他也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夏诺走进迷途。
他必须去提醒夏诺才行。
他身边才是夏诺最好的归宿。
这一晚顾思齐听了很久音频才能够入睡,翌日脸色苍白地赶往医务部。
下午五点整,诺诺下班了。
他等在停车场,不远处有一个带着墨镜,包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好像也在等人。
诺诺只看了一眼,便低头回陛下的消息,说自己已经到了。
没想到那个神秘人看到他形迹可疑地走了过来。
诺诺以为是年纪比较大的患者需要帮助,他现在也是医务部的一员,总要讲职业道德。
于是诺诺开口道:“老爷爷,你怎么了?”
对方听到他的话差点摔倒,随后利索地摘下墨镜,取下口罩,诺诺这才发现老爷爷竟然是顾思齐。
上次见面他们闹得非常不愉快,诺诺甚至叫了警卫处理,一个多星期没再见到顾思齐,诺诺还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没想到顾思齐完全不长记性,还敢来骚扰他。
这里是首都星,到处都是监控,况且他只要一个电话就能喊来警卫,诺诺也不怕顾思齐。
>>
诺诺微微冷脸道:“请不要再纠缠我了,上次的教训还不够吗。”
顾思齐好不容易再次见到心心念念的人,可夏诺的话却让他心口苦涩。
他很想抱住夏诺告诉他自己有多爱他,但又怕夏诺又叫来警卫,到时候就什么也说不了了。
他艰难道:“诺诺,你现在正在和陛下同居吗?”
顾思齐从哪里知道这件事的?诺诺惊讶了一瞬,很快道:“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怎么和我没关系?”
顾思齐苦口婆心道:“你知不知道,陛下根本不可能和你结婚,你和他没有未来。”
“我和你就有未来吗?”
诺诺真不明白,明明当初提分手的是他,关系存续期间接受家里相亲和别人接触的也是他,他有什么立场在这里和自己谈这些。
提到这个,顾思齐一脸痛苦,“我是有苦衷的,
我只想给你一个更好的未来(),而陛下迟早会抛弃你的。
停?()_[((),我不想再听你说这些了。
我要澄清的是,我和陛下目前什么关系都没有,就算有,我也相信陛下的人品,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伴侣。”
夏诺一定是被陛下的权势迷花了眼,可是他就算精神力恢复,奋斗一辈子也不可能达到陛下的高度。
这种无力感让他深恶痛绝。
顾思齐不甘道:“如果抛去财富地位,你喜欢我还是喜欢陛下。”
这个问题就很让人无语。
顾思齐哪里来的自信敢和陛下比啊,人品差,打游戏也菜,长得还没陛下帅。
他一脸沉静道:“我当然更喜欢陛下。”
希望顾思齐以后别拿自己和陛下比了,问这种板上钉钉的问题他都替他感到丢人。
可顾思齐却脸都白了,“我不信,我不信……”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