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ldo;哈利。
&rdo;正当哈利再次拿起菜刀,准备继续收拾蔬菜时,一个如风琴般动人的嗓音传入了他的耳中。
&ldo;嗯?&rdo;哈利连忙抬起头,voldeort正头顶着毛巾站在楼梯上说话。
&ldo;我送你的那条手链还在吗?&rdo;voldeort边擦着自己湿润的黑发边问道。
&ldo;嗯,在,怎么了?&rdo;哈利怔了怔,立刻回答道。
&ldo;待会去找出来。
&rdo;voldeort边说边走到哈利的身边。
&ldo;额,好的。
&rdo;哈利有些诧异,但立刻答应了,往楼上跑去。
那条手链本来就是用来帮他控制魔力输出的,在达到练习成果后,他便按照voldeort的要求没有再戴,一直小心地收藏在衣橱里,此刻voldeort要这个,要做什么?
关于归来所引发的信物
voldeort有些无语地看着哈利的背影,他只是让他待会再找出来,他怎么现在就跑去了?
算了,反正也没什么关系。
voldeort边想着边习惯性地看向今日的晚餐,那个白痴也只有厨艺这一点算得上优秀了。
可如今,这仅有的一点优点也消失了吗?voldeort满头黑线地看着案板上被切地乱七八糟的蔬菜,其中甚至还混杂着几个大蒜头和胡萝卜,连旁边的地上也堆满了菜渣,谁能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难道有巨怪跑来厨房捣乱了吗?
&ldo;voldy,找到了。
&rdo;
正当voldeort进行案发现场分析的时候,我们的小哈利从楼上跑了下来,手中挥舞着那条红色的手链。
&ldo;小心。
&rdo;voldeort看见哈利即将踩到他头发上滴落的水迹,连忙出声提醒道。
哈利有些疑惑地想止住步伐,但惯性使他还是踩到了水迹上,他的拖鞋猛地一滑,眼看就要没头没脑地滚下来。
&ldo;白痴。
&rdo;voldeort暗骂一声,漂浮咒和飞来咒同时叠加地使了出来,自从认识这个笨蛋后,他就属这两个魔咒用得最熟。
&ldo;你‐‐‐&rdo;voldeort看着怀中哈利湿漉漉的绿色眸子,可怜巴巴的小狗模样,本来要出口的毒液,只好再次咽了回去。
&ldo;voldy,手链。
&rdo;哈利从voldeort的怀中跳了下去,献宝似的将手中的链子递到voldeort的手中。
voldeort接过手链,从接口处将它打开,随着他指尖的碰触,手链上的红色渐渐褪去,变回了原本的白色,哈利明白,那是魔法失效的标志,但不过片刻,链子上再次闪烁出绿色的微光,光华渐渐深邃,直至均匀地蔓延到整条手链上,最终消散,而手链亦变为了绿色的。
voldeort从口袋中拿出一枚戒指,对其施了一个缩小咒,穿到手链当中,随后将手链重新链接了起来,那缩小的戒指如环形吊坠般轻轻晃荡,如果不细看,是绝对看不出它原本的样子的。
&ldo;这个是?&rdo;哈利看着voldeort手中的链子,有些茫然。
&ldo;冈特家族的戒指。
&rdo;voldeort平静地说道,顺便拉过哈利的手比对着。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