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陈国华是本地人,祖籍苏城,今年六十九岁,自小住在西丰街97号。
今天上午,他跟往常一样,送孙女上学、去公园打太极、跟一众大爷针对国际新闻发表重要见解。
快到做午饭的时间点,他才意犹未尽地往家走,准备回去随意对付一下午饭。
等陈国华快走到家门口时,突然发现跟平时不一样的地方——
装修多日的99号饭馆,终于开门营业了!
这在今时今日的西丰街,绝对是一件稀奇事。
毕竟,开店最重要的就是选址。
放着人流量可观、紧邻江边的东茂街不去,反而来老城区里最萧条的西丰街开店,可见这位店主的脑瓜子不太清醒。
这年头啥都缺,就是不缺吃瓜乐子人。
陈国华顿时来了兴趣,背着手,小步溜达到宋记饭馆门口,试图瞧一瞧热闹。
他刚凑到门口,迎面冒出一个年轻小姑娘。
宋穗满面笑容,热情地问:“爷爷中午好,吃过午饭了吗,要不要进来随便吃点什么呀?”
陈国华被打了个措手不及:“倒是还没吃,我准备回家弄午饭……”
宋穗一听对方还没吃,再接再厉:“我们家饭馆第一天开业,全场九折,每人送一杯酸梅汤,还有免费不限量的素汤。
我们家的大厨,更是有十年的后厨经验,八大菜系样样精通,但凡尝过她的手艺的客人,全都赞不绝口。”
说着,她双手合十,一双杏眼眨啊眨,可爱得不行:“又打折又送酸梅汤,还有口碑保证,爷爷真的不进来试一试吗?”
陈国华在西丰街生活多年,性格是出了名的油盐不进,独对膝下孙女完全没脾气。
听见宋穗的介绍,他本想直接走人,但一看见这小姑娘水灵灵的眼睛,也不知怎的,突然想起此时正在教室上课的乖孙女。
眼前小姑娘恳求的神态,倒是和他家囡囡为了想要的东西撒娇卖乖时的模样,有几分相像。
一想到这儿,他莫名有些心软。
要不……就试试?
反正天这么热,自己也懒得钻厨房,在店里吃完就走,省心又省事。
而且两家店之间就隔着一间铺子,以后都是街坊邻居,照顾一次生意也没什么吧?
陈国华将自己说服,索性随着宋穗的引路,慢慢往饭馆里走。
这间饭馆的用餐区不算大,刨去前台占的角落,满打满算只摆了七套塑料桌椅。
每张桌椅之间的墙壁上,都嵌着一座挂壁式电风扇。
而往最前方望去,是一块挂在墙上的大黑板。
最上面一行写着“今日菜品”
,下面则列出菜品名称及价钱。
除此之外,每道菜品的最下方,还用小字细心标注主要食材,方便过敏人士自行筛除。
倒是弄得像模像样,只不过……
陈国华不解:“小姑娘,你店里的菜一共四荤五素,这也太少了吧?”
宋穗不好意思地摸鼻子:“开业第一天,也不知道客人都想吃什么,就少弄了点,免得隔夜不新鲜。
主要我也是头一回开店,没什么经验。
刚刚我大学室友还发消息,问我怎么不先弄个试营业。”
说着,她连忙补上一句,信誓旦旦道:“不过,爷爷你尽管放心,以后店里的菜式会越来越多的!”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