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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老营。”
白鹿转身钻进坑道,李三顾在他身后紧跟,随即扣上伪装。
白鹿问他不是都投降了,还费这个劲做什么?李三顾撇撇嘴,话虽如此,小心无大错,命总是自己的。
俩人在坑道里钻来钻去,所有人脸上都洋溢着欢笑,对于他们来说,战争已经结束了,只要能离开夜枭山区,想必不会有更差的日子过。
消息总是传的飞快,不止战士们,连小毛孩子也都知道了这件事,他们欢快地跳跃,成群结队地在坑道里追逐,甚至到地面玩耍,那些士兵们懒洋洋地靠在墙上,也不去理会孩子们。
墙上的警戒区标志显得十分滑稽,大家三五成群围着一个目标物,一根久违的香烟,各个坑道口也都大开着。
承义军之所以能抵抗这么久,是因为大家太想活了,知道没得退路让他们选,所以不管男女老幼,集合全体力量将这座山变成了蚁穴,成为了这些快要被碾死的蚂蚁的庇护所。
依托坑道工事,巨人的脚步被挡住了,足足抵挡了一年。
现在据说是有活路了,于是大家都在收拾行李,准备迈向新生活了。
两人走出军营,七拐八拐到了一处居民区。
这里的人大都认识他俩,众人带着笑意,祝福他们在帝国军中前程似锦,李三顾一一拱手,显得意气风发,开口就是“哪里哪里”
“共同进步”
,一路走一路笑,嘴都合不拢。
白鹿很无奈,这小子,还不知怎样呢,就真以为自个吃上皇粮了?白鹿摇摇头,一路都只是不冷不热地应付着,但心里总有些不大舒服。
“兄弟们看那俩货,马上就成了人家的狗子了。
好不得意!”
一个刀疤壮汉指着白鹿和李三顾,一口黄中带绿的浓痰飞过两人距离,吐在白鹿脚边,离他脚上这最后一双完好的靴子只有一指距离。
顿时喧哗声,嬉笑声,一切的声音都戛然而止。
白鹿瞪着那个刀疤壮汉,对方咧开大嘴,嘴角的刀疤似乎能拉到眼角去,一笑更显狰狞可怖。
“看什么看,做走狗很骄傲?”
那壮汉身旁一众汉子也都满脸鄙夷看向他们,那眼神白鹿很熟悉。
他小时候也是用这种眼神看那些老爷的走狗,憎恨而鄙视。
白鹿想抄起家伙狠狠地打他,然而他发现自己虚弱的要命,甚至脚步发颤。
“走狗,叛徒,鹰犬......”
白鹿自言自语。
李三顾可就没这么客气了,此人性如烈火,抄起不知谁的板凳,一个箭步冲上去砸在那疤脸汉子面门上,那汉子来不及反应,硬是用脸接了这一记狠的,李三顾穷追不舍,一脚踹在这家伙心窝,那汉子当即倒地,竟是晕了过去。
李三顾逼退其余人的围攻,接着甩起凳子没头没脸地打:“谁教你给长官这么说话的?没一点规矩啦?”
“我看你这一个疤还长不了记性,我给你再整几十个透明窟窿,让你下辈子也忘不了!”
李三顾状若疯狗,把这大汉打得满脸是血,那些个祝福他俩升官发财的人噤若寒蝉,近乎沉默地围观李三顾的暴走。
李三顾满脸愤怒,打得手顺,抽出手枪,直接就顶在那汉子的额头。
在李三顾用枪顶在汉子额头的时候,那汉子的兄弟们拔枪抽刀,李三顾顶了一个脑袋,而他的脑袋顶了三四把枪,后面似乎还有人在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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