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赵旭大惊,猛地想起身,却浑身一丝力气都没有,他咬着牙强撑着起来,一步一挪的到了洞口,两眼昏花,差点又摔倒。
“她跟着我来,信任我,我却没有照顾好她!”
赵旭心里恍急,终于到了洞外,只见阳光普照,山林苍茫,两匹马还在,只是哪有王若熙的影子?
她是出洞之后才出事的。
赵旭不禁悲从中来,忍不住要大喊一声,发泄心里的愤懑。
“你起来了?”
王若熙这时猛然从洞远处拐角那里闪出身,手里拿着的却是一帕子冰块。
原来她没事!
赵旭闭了一下眼,王若熙过来说:“你发烧了……须得找郎中给你看看。”
赵旭看着王若熙手里的冰块,知道她是为自己找的,心里感激,嘴上说:“你要小心。”
赵旭本来有病,脸就通红,王若熙也没看出什么,点头进去,将冰块放好,想要叫赵旭进来。
本来照顾了他多半天,这会赵旭醒来,王若熙倒是有些不好意思了。
她望着洞口在阳光里的赵旭,见他剑眉星目,鼻如悬胆,嘴唇薄薄,下巴坚毅,心里忽然一慌,低头后,再次看着赵旭,想他这会好了些了,不知道,又在想什么?
赵旭视线所望,是曲沃的方向。
他这时浑身没有力气,感慨自己一路跋涉,颠仆流离,不知道哪天才能大仇得报?
那个刘知远,到底怎么就去了绥州呢?
……
在洛阳的日子久了,李昶越来越觉得,母亲梅嫣儿当时对自己讲的话,真是大含深意。
按照母亲当时说的意思,刘皇后这人贪婪奸诈,只是李昶没想到刘皇后作为一国之母,竟然行事乖张到了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刚到洛阳没几天的时候,父皇李存勖任命武宁节度使李绍荣为归德节度使、同平章事,并留李绍荣在宫中担任警卫,对李绍荣十分的宠幸。
这个李绍荣原名叫元行钦,本来是燕王刘守光的手下。
刘守光当年为了夺取他父亲卢龙节度使刘仁恭的位置,将他父亲刘仁恭给囚禁了起来,而后又杀死了亲哥哥刘守文,接着称帝,建立桀燕国,随即遭到当时还是晋王的李存勖的讨伐。
刘守光兵败被俘,后来被杀死。
元行钦就投靠了李存勖。
元行钦长的一表人才,而且武力高强,李存勖十分喜爱,将元行钦赐名为李绍荣。
并且,皇帝经常带着刘皇后以及曹太后到李绍荣家里闲坐。
事情就出在这。
李绍荣的妻子这时刚刚去世了,一天,李绍荣在宫中当差,李存勖恰好想起了这件事,就问李绍荣说:“你还再娶妻子吗?你要是看上了谁,朕为你去求婚。”
这话恰好被刘皇后听到了,她立即指着宫里的一个女人对李存勖说:“圣人既然可怜绍荣,为什么不把这个女子赏赐给他呢?”
刘皇后指的不是别人,正是皇帝李存勖的一个宠姬,生的貌美,并且已经为李存勖生了一个皇子了,很是得到李存勖的喜爱。
李存勖当时说了给李绍荣寻妻的话,刘皇后这样一挤兑,他竟然无话可说,嘴上就含含糊糊的答应了。
这下,刘皇后让李绍荣拜谢皇帝。
其实李绍荣心里也没有当回事,觉得这怎么可能?
但是没想到当天夜里,刘皇后命人抬着轿子将那个女人给送到了李绍荣的府上。
第二天一早,李存勖猛然想起了这件事,就去宫里看那位妃子,没想到竟然是这样的结果。
新书回到原始搞基建已,求支持!女学霸许熙博士毕业,正准备大展身手搞事业,一眨眼穿书了,还是一本古代甜宠文,成为了被抱错的侯府小姐。系统宿主,你的任务就是用你的高智商,刷琴棋书画积分,获取豪门公子爱恋,嫁入豪门,走上人生颠峰,成为人生赢家。甜宠文女主赵如语姐姐,世子眼里只有我,你是抢不走的许熙统统给我滚粗,别打扰我赚钱搞事业!书友抠抠群492o3365o...
本站为您带来主角是冯宇的小说冯宇重生八十年代全文阅读无删减,作者穷四,是一部最新著作的小说,喜欢的快来看看吧。小宇,别喊了,赶紧睡觉。墙的另一面,张沐华喊道。同时埋怨丈夫,怎么晚上又让儿子喝酒,这都说胡话了。学胡汉三,那是好人吗那是大汉奸...
身为全球顶级富豪继承人的他,原本只想拥有一段美丽的爱情,因此遭到了家族的反对,取消了一切生活来源。本以为爱情握在了手里,却没想到在爱慕虚荣的女友眼里,自己只是一场笑料!既然你如此唾弃,我就恢复本来面目,让你看看我这张狂的世界,到底多么精彩!…...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
战,战,战!无休止的战争中,秦人为大周朝流尽鲜血,惊天的阴谋,让秦人面临灭顶之灾,秦川来了,在愚忠和反抗当中,秦川选择了后者,他对秦人说,秦人的血,只会为秦人而流。逐鹿中原,争霸世界,且看秦川怎样造就出一个霸绝天下的大秦!...
主角赵凡余小艾真正的富豪,从不炫耀他所拥有的一切,包括金钱,女人,权利。只有土豪才会用钱武装自己,并且大张旗鼓的炫耀。一个近乎现实的梦境,让赵凡重生了,人活一世,要么碌碌无为,要么轰轰烈烈,梦醒后,他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