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大院子女(..cc)”
!
李亚玲渐渐地真正地找到了城里人的感觉。
三年的大学生活,半年的婚后生活,她已经完全融入到了城市中来了。
她再也不用担心有朝一日她又回到农村去了,因为她的户口和档案已经被城市接纳了。
也就是说,她现在已经是彻头彻尾的城里人了。
她住在简子楼里,有时值夜班,有时上班白班,工作之后回到家里,简单地打扫一下卫生,然后就等着张颂回来。
每天傍晚,都是张颂的备课时间,只要李亚玲在家,张颂都要去办公室备课,他说那里安静。
以前张颂备课都在筒子楼里,那时他一边和李亚玲幽会一边备课两不误,现在只有李亚玲一个人在家里独守空房了。
李亚玲多么希望时光回到从前呀,那时两个人恨不能每一分每一秒都厮守在一起,可是现在,张颂只知道逃避,不知是逃避李亚玲还是逃避这来得不是时候的婚姻。
天晚了,李亚玲还等不回来张颂,她只能自己洗洗睡了,张颂有时在她还没有睡着时回来了,有时她已经睡着了,张颂才懒洋洋地回来,也是提不起精神的样子。
她偎在他的身边,希望他拥吻自己,可是他却推开她说:累了,快睡吧。
结果,他翻了个身睡了,她却睡不着,望着暗夜,听着闹钟踢踢踏踏地响着,她开始怀念婚前那些幸福时光,她真想回到从前。
她这时就想起一本书上的一句话:男人与女人的最好时光是恋爱而不是结婚。
可是她为了留在城里,不能不结婚。
张颂在当时也并没有急于和她结婚,他是被动的,甚至她曾经要挟过他。
他们在这种无奈中结婚了,于是就有了这种无奈的结局。
有时,她兴致勃勃地从单位回来了,她对他有了诉说的欲望,他也准时回来吃饭了。
她为了使这顿饭吃得长久一些,还专门多炒了两个菜,还倒了一杯酒放在桌子上。
他坐在桌前,似乎没有看到酒,也没有看到她的心情,匆匆地,一如既往地吃饭,他的神情是马马虎虎的,
她看到他这样,良好的心情就受到了打击,但她还是想把美好的愿望表达出来。
她说:周末的时候给你添件衣服吧?你穿灰色衬衫更合适。
他说:周末我还要加班,算了吧。
她又说:要不晚上去,现在商店关门晚,时间还来得及。
他又说:晚上还备课。
她就不知说什么好了,看着他的饭碗,在收拾饭桌的时候,她只能默默地把那杯酒倒进瓶中。
傍晚的时候,有时她一个人走出筒子楼,在校园里走一走,看见三三两两的年轻大学生,有的在树荫下窃窃私语,有的在相互拥抱,干一些年轻人热爱的事情,她走着看着,眼前的一切竟有恍若隔世之感。
她最后走到办公楼下,看到张颂教研室透出的灯光,他还在那里,恍若自己又回到了从前,她望着筒子楼里张颂的灯光,感觉到是那么温暖,那么迫切,那么冲动。
她此时的情绪还在,然而张颂呢?她站在一个树影下望着那一窗的灯火,眼泪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流了出来。
她有了一种失落和惆怅。
如果说,她婚前对城市有些功利的话,那么现在她的心境已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她并不想奢求生活中的大富大贵,她只奢求生活中应该有的那份内容。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