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十三章 骚动(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叶碧煌都觉得很奇怪,蓝沐溪这妮子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今天这一切很明显跟她毫不相关的啊,为什么中途要来横插一脚?难道她认为自己因为她开罪了庞开顺,故而心存歉意?

更何况洗衣服的事情两人可以私底下说啊,难道她一定要洗还真不让她洗不成?这可是在班里全班同学都听着呢。

【文字首发】

蓝沐溪刚说出那句话,全班同学目光更是锁定了叶碧煌跟她,搞得她都不敢抬头,感觉自己身上遍布火辣辣的目光,一团红晕从脖子一直蔓延道额头,耳后根。

叶碧煌淡笑摇头:“不用了呢,这衣服我自己会洗,谢谢你的一片好心。”

蓝沐溪这时候从自己书包里面掏出一个蓝白两色校服,递给叶碧煌:“我知道你应该没外衣穿了,这个先借你穿一天,你去把外衣换了吧。”

“恩,谢谢你。”

叶碧煌这一身橙汁,浑身粘糊糊的特别难受,蓝沐溪这衣服送的及时,他很开心。

顺手接过衣服,叶碧煌朝厕所跑去,马上要上课了,他要抓紧时间。

李光耀见叶碧煌跑出去,当下拽着樊荣衣领道:“你小子,够胆,等着!”

李光耀龇牙咧嘴,硬是把樊荣吓的双腿发软。

但面对全班同学,他还必须不让自己面子丢尽,当下恶狠狠道:“我等着!

你装个屁啊!”

李光耀这时候已经走到班级后门,回头盯了樊荣一眼,冷哼一声,大步离去。

李光耀和叶碧煌结伴走进厕所,此时已经快要上课,厕所里面的人已经不多。

叶碧煌将自己沾满橙汁的上衣脱下来,递给李光耀,然后穿上蓝沐溪的校服。

原本被这一出闹戏给整的不愉快的他,穿上蓝沐溪的校服之后不知为何突然心情好起来。

李光耀嘴角抿着,眼中闪过一丝寒光:“煌哥,樊荣那小子就是庞开顺的狗腿子,他绝对是故意的,还说你伸腿。”

叶碧煌嘴角一扬,低头轻笑出声:“你说呢,宋倩和他算是一伙的,一上午都在烦我呐!

看来我坐那个位置是不牢稳喽。”

李光耀握紧拳头,嘿嘿冷笑道:“不然我们两个出去好好修理一下他?让这家伙老实老实。

“李光耀人高马大,打架他可是不怕,两人以前不学习的时候,打架逃课,抽烟喝酒什么没有干过?尤其是叶碧煌刚家道中落那一段时间。

只不过时间不长而已。

叶碧煌听到这句话,心头一热,觉得李光耀这个兄弟真贴心,上辈子叶碧煌父母双亡之后他和李光耀之间的交流就渐渐少了,虽然明面上的交情还没有变淡,但是实际上两人之间的感情早就被时间给磨平了......叶碧煌心中暗暗下定决心,自己这辈子一定要好好把握住这份友情,不再失去。

叶碧煌转了个身,将校服的拉链拉上,道:“兄弟,别急,我们瞅准时机,有那小子好果子吃的。

不能明目张胆找他麻烦,最近我是郭保民的眼中钉,如果我这边出了什么事情,不论对错他一定会先拿我开刀的。

“恩,我知道了。”

叶碧煌跳了跳,整理了下衣物,市重点实验初中的校服是不分男女式的,都是一个样子,大部分是白色的,间杂着淡蓝色的条纹,还算漂亮。

蓝沐溪这一件上衣相对于叶碧煌的身材来说要小很多,穿在身上紧紧地,只是衣服有一股睡莲般的清香味,让叶碧煌心情一瞬间舒畅了许多。

不聊樊荣的事情,李光耀眼珠子一转,嘿嘿一笑,拍了拍叶碧煌的肩膀:“嘿,你小子可以啊,这刚坐同桌没有多长时间,人家蓝沐溪都同意给你洗衣服了。”

叶碧煌挑了挑眉毛道:“咋样,兄弟能力不错吧,不过根据我估计,她八成是心中怀有歉意,毕竟那樊荣是被庞开顺指使的,我相信她应该能想明白。

“恩,说的也是。

热门小说推荐
我的抖音通天庭

我的抖音通天庭

简介凭借着从神仙版抖音中得到的能力技艺,实力提升,最终踏上地球巅峰,飞升仙界。...

万夫

万夫

曹安民,一个历史上少有记载的人物,一个宛城之战中与曹昂一起殉职的曹氏子孙。前世青年曹鑫,就这么进入到了曹安民的身躯当中,在汉末浑浑噩噩般活了10年。什么?再有三年自己就要死了?什么?几天后祖父曹嵩父亲曹德就要去徐州了?就要被陶谦部下杀死了?正当曹操与百官为老太公曹嵩大摆筵席之时,正当众文武欢声笑语的刹那,曹安民却是在宴席中突然放声大哭,并哭道老太公(曹嵩)命不久矣。原本只想在乱世中混混日子的他,从这一刻开始,一切将变得不那么平凡。企鹅五四四一二五三六(书友ivanyu提供,万夫书友群)未满...

尘间花少

尘间花少

尘间花少贺来方晓莉她失恋,他也一样,于是她拉着他去喝酒,向他诉说着心里的苦。情到深处,酒到深醉,两个失意的人,融合到了一起当晨光照耀在脸上,贺来才发现昨晚的战绩,可身边的那个人是她的上司啊,这可出大事了啊。...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