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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明非捂脸,“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我们严肃的聊天里来了……好吧,我知道您的意思,您是种葫芦的老大爷,现在‘嘎嘣’葫芦裂了,我蹦出来了,技能是白烂和打星际,您就把我派出去打妖怪?问题是校长,您真的确定两个优秀的混血种生下来的也是优秀混血种么?”
“嗯,”
昂热沉思片刻,“确实有可能是废品,比如你遗传的都是父母的垃圾基因。”
“喂……就算是事实也不要用‘废品’这种伤自尊的词好么?”
“可你不是废品,你在血统测试中的表现超一流,你的血液甚至能够令镇守青铜之城的‘活灵’退却,你就是我们期待的人啊!”
昂热说,“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忽然又从《葫芦娃》切换到《蜘蛛侠》……可是校长,我真的不觉得我适合拯救世界的伟大工作,血统测试还有青铜城什么的……都只是运气好。”
路明非心说一次发威就要耗我四分之一条命啊,你以为我是九命怪猫?难不成这就是我的言灵能力?就像游戏里组队,有个奇怪的角色,人家都是耗法力槽,只有这家伙发大招是耗血槽,放完了血嗝屁了,Boss也被轰翻了,结局动画是大家在他的墓碑前献上白色的花束,然后有情人互相表白什么的。
“明非,想过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理由么?”
昂热叼着雪茄深吸了一口。
路明非犹豫了一会儿,很谨慎地说:“如果说是为了那些我还没玩过的游戏、还没看完的连载……还没有泡上的女朋友……校长您会不会把我踹下车?”
“还没有泡上的女朋友是指那个总喜欢穿红色的陈墨瞳么?”
“喂!
校长!
可不可以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回到您很有哲思的深沉话题吧!
继续说我们活在世界上的理由!”
路明非红着脸硬撑。
“哦,”
昂热点点头,双眼迷离,好像思绪飞到了遥远的时间尽头,“我在剑桥的时候,人们的审美和现在不同,女生们都穿着白绸长裙和牛津式的白底高跟鞋。
我在叹息桥边捧一本诗集伪装看书,看着女生们在我面前走过,期待风吹起她们的白绸长裙,”
老家伙吹出一缕轻烟,露出神往的表情,“露出她们漂亮的小腿。
噢老天!
棒极了!
我当时觉得自己就是为那一幕活着的!”
“喂!
这话题到底哪里哲思,哪里深沉了?跟我完全是一丘之貉好么?”
“但现在她们都死了,有时候我会带一束白色的玫瑰花去拜访她们的墓碑。”
老家伙幽幽地说。
“喂!
这份深情款款和刚才的色迷迷怎么就有机地融汇在一起了?”
老家伙不理睬他,自顾自地讲述:“我还常回剑桥去,但那个校园里已经没有我认识的人,我曾在那里就读的一切证据也都被时间抹去了。
我总不能拿出当年的毕业证书,对人说我于1897年毕业于剑桥神学院,那样他们会认为我是个疯子,或者怪物。
我跟人聊天说我只是个游客,年轻时很向往剑桥。
一个人走在校园里,看着来来往往的学生们穿着T恤和运动鞋,拿着各种手持式电子设备,他们不再讨论诗歌、宗教和艺术,而一心钻研如何去伦敦金融城里找份工作。
可我留恋的那些呢?我倾慕的女生们呢?她们漂亮的白绸长裙和牛津式白底高跟鞋呢?我们曾经在树荫下讨论雪莱诗篇的李树呢?都成了旧照片里的历史。
我和年轻人们擦肩而过,就像是一个穿越了百年的孤魂。”
昂热顿了顿,“你怎么理解‘血之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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