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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盛夏的夜晚,落日的余晖将天空染得通红明亮。
小区里,粉嫩可爱的孩子们追逐嬉闹,连带着令慕善略微疲惫的身心,也变得平静愉快。
她租住的一居室在十八层。
沿着光洁的大理石走廊走到尽头,掏出钥匙打开深褐色防盗门,家的气息扑鼻而来。
她把包挂在衣帽架上,换了拖鞋,赤足走向客厅。
薄薄的日光洒在种满绿植的阳台上,浅绿色窗帘下的躺椅上,一个男人一动不动靠着,双眼轻阖,呼吸平稳。
西装还整整齐齐穿在身上,修长大手搭着躺椅扶手。
容颜俊朗如昔,但略显削瘦的下巴和微黑的眼眶,依然泄露这段日子以来,他的操劳和憔悴。
慕善微微一怔,隔着几米远的距离站着,不想惊动。
她将沙发上的薄毯拿起,轻轻覆盖在他身上。
然后蹑手蹑脚进了卧室,换了身家居服出来,进了厨房。
丁珩睁眼,看到的是漫天灿烂的星光。
花草的清香扑鼻而来,令他依然有身陷梦境的恍惚和松弛。
饭菜的香味,同时飘过。
这气味令他饥肠辘辘。
他睡了多久?
他一转头,就看到慕善手臂抱着双腿,蜷在桔红色布艺沙发里,长发素颜,皓腕轻盈。
与他见过的精明干练不同,她套着件大大的T恤、亚麻短裤,一看就是很舒服的面料。
丁珩觉得,这种舒服的感觉,几乎遍布房子里每一处——她挂在墙上的随手涂鸦,她栽种的花草,她从旧货市场买来的躺椅沙发……都不昂贵,却处处透着主人的闲散自得。
也许正是这个原因,他今天才允许自己偶尔放纵放松,来到这里。
见他醒来,慕善把电视遥控器一丢,站起来:“吃饭没?。”
厨房的桌子上摆放简单的三菜一汤。
丁珩不记得自己多久没吃过这样家常的饭菜,舒服得让胃都变得慵懒。
等他吃完第二碗饭,一抬头,看到慕善有些好笑的望着自己。
“三天没吃?”
她玩笑质疑。
丁珩微微一笑。
事实上,他中午才从霖市最好的饭店离开,一顿饭也许吃掉慕善一个小项目。
只是昔日称兄道弟的银行行长,今天却开始在他面前拿官腔。
虽然他当时神色如常,但终究有些火气。
离开后开车在市里转了一圈,他竟然又神差鬼使,来到慕善的家里。
“谁让我现在落魄?”
他双眸含笑望着她。
慕善盛了碗汤放在他面前:“你落魄?那我就是潦倒。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你自己说的。”
丁珩失笑,这话的确是他说的。
五天前,他被保释。
同时拿到的,还有舅舅弄来的、慕善的供词。
按照她的说法,她被人打晕,然后关在一个陌生地点数天,最后才放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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