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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
这句话是一句引言,打上了双引号,但没写是谁说的话。
在这下面,就是的正文。
一篇短篇的惊悚,文笔糟糕,故事烂俗,情节恶心,是粪作当中的粪作。
里面充斥着让人厌烦的遣词造句,如同“恐怖”
,要说成是“怖恐”
,“惊吓”
要说成是“吓惊”
。
还有标点符号胡乱使用,用句号当问号,用问号当句号。
总之,看下去,这种把简单词组打乱顺序,随意安插在行文中的写法,很容易让人感到厌烦,陷入纠结的情绪之中,尤其是对于要求事物符合常规印象的强迫症患者,简直是折磨。
故事烂俗,行文反逻辑,文笔拙劣,人物刻板。
构成要素一塌糊涂到无法超越的程度。
颜承稍稍一看就知道,这是写作人故意而为之,就是为了挑起者观看的负面情绪。
任何一个读过书,识字的人,看到这种行文逻辑的,都会陷入不安的焦躁当中。
又得益于透明噩梦的强控制力,看这本书的人,会一直陷在不安焦躁之中,时刻紧绷神经。
即便是小学生日记,也不会这样拙劣。
这种拙劣根本不是水平低造成的,就是纯粹地抓准了人在过程中的一切厌烦点抒写的,要说许多,为了吸引读者看下去,会想方设法抓读者的兴趣点,即通俗意义上的爽点。
这本就是完美避开爽点,然后融入了所有能想象到的毒点。
这不失为一种了不得的本事。
颜承基本知道,这本书是为了配合透明噩梦的能力精心准备的。
他由此进一步确定了透明噩梦由人控制着的可能。
卓歌和黎清秋站在颜承旁边,只了一小部分,心中就升起不安焦躁的情绪,只得连忙躲开。
颜承看得没有任何所谓。
验证了徐定茂说的“极度难看”
、“让人不安”
。
他还要颜承“读不完”
、“内容无穷无尽”
。
注意力集中,再加上认知水平高,颜承的速度很快,几乎是五秒一页。
如果这本书只有一百多页,那么不到十分钟,他就能看完。
他能很好地控制情绪,所以看得比较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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