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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的私生女先不计算,国王的女儿里,正式接受过皇室纹身,得到封号的公主,共有三名。
长公主嫁给北方金雀花联邦的大总统,芳龄二十五。
二公主翎兰,武功得异人传授,强到可以吓掉人下巴,现在是御林军四部的大都督,芳龄十九。
最后就是国王陛下最宠爱的小女儿,星玫公主,今年正是他妈的十四岁。
兴眉、星玫,可不正好就是同音吗?
我强奸了公主?!
他妈的,就算把苏氏兄弟一次宰了,再剁成肉酱,游街示众,只怕都不会比现在这篓子更难收拾。
死鬼老爹要是知道,肯定会立刻从边境快马赶回……当然不是救我,而是亲手毙了我这玷污公主清白的畜生!
唯今之计只有两条:一者、飞奔回家,收拾细软,火速逃出国境,从此亡命天涯;二者、拔剑宰了这小婊子,杀人灭口,毁尸灭迹,然后和巴闭装作没事人一样离开,过得一日是一日。
但两条路都不可能。
前者,没等我逃出国境,通缉我的画像就传遍全大陆,各地的奖金猎人都会要我的人头;后者,我要是选了,就是不折不扣的白疑,公主失踪是何等大事,只要宫内有人知道这小婊子改装加入军队,大概今天黄昏我和巴闭就被送上断头台。
(妈的!
生死就赌一铺,老子豁出去了!
)
把心一横,我决定兵行险着,低身拾起了地上那柄锋锐利剑。
这时,门外把风的巴闭,给小婊子的尖叫吓着,面无人色,大步跑了进来,我则赤着上身迎了过去。
“约翰,怎么搞的,你……”
话说到一半,巴闭的脸孔忽然扭曲起来,并非惊讶,而是因为痛苦。
他满面不解地,看着自己手上的温热鲜血,和我刺进他肚里的那柄利剑。
“约翰!
为什么……你……要……”
话声被忽然溢出的喉间的血块所打断,但仍是可以明白,他不理解我为什么要杀他。
“你说过,不心狠手辣怎么叫大丈夫。
我现在要作大丈夫,那只有对你心狠手辣了。”
我在他耳边悄声说完,把剑一绞,跟着一抽,看着这曾陪我在王城内大小妓馆花天酒地的旧友,在惊怒交集中变成尸体。
杀人灭口是要的,可是不能杀公主,那只好杀巴闭了!
朋友,你安息……不,你安不安息无所谓,重要的是半夜别来找我,你生前糊涂一世,可别死了忽然变聪明了!
功夫已经下了,现在便是要演出好戏。
转过身来,小婊子因为目睹我杀了巴闭,鲜血随剑滴下,已经吓得停止尖叫,两臂不住挣扎,想挣脱金丝索,身体扭动后退,生怕我接着也杀了她。
若是让她双手自由,我立刻就得死。
剑尖一甩,我大步朝她走去。
“不要……不要过来……”
当我朝她走去,小婊子大声尖叫,跟着我抓住她手腕,剑刃一挥,斩断了封住她双手的金丝索。
恢复自由,小婊子显是猜不到我的用意,一面搓揉着疼痛手腕,一面拾起地上残破衣物蔽体,惊疑不定地看着我。
跪在地上,我两眼竭力迫出盈眶热泪,既诚恳又懊悔地,说出适才绞尽脑汁编出的漫天大谎。
“我和巴闭经过练功塔,听见里面有异声,进到塔里,公主已昏倒在陷阱内,又中了淫兽的淫毒,欲火攻心,如不尽快救治,必将焚血而死。
为了救公主,我们纵是万不得已,也只有出此下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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