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6章 印记的变化(第1页)

森林的空地上,各种元素巫术无数漫天飞,将四周的环境破坏的一塌糊涂,而除了元素巫师以外,还有血脉巫师露出狰狞的躯体。

他们的躯体幻化成魔兽的部位,可以使用这种魔兽的天赋法术,有人的双腿变成兽蹄,十分坚硬,巨大的兽蹄狠狠踩踏在地面上,轰隆一声,整个地面开始塌陷。

潜藏在草丛中的人影忽然飞出,这是一个血脉巫师,此时这个人影的变成闪着寒光的利刃,浑身上下缠绕着风的气息,速度奇快无比,而且他的身体在影子之中几乎不可看见。

“嘿嘿,竟然有个傻帽在这一动不动,这个印记是我的了。”

一个身材矮小,长相普通的巫师学徒跃到半空中,手中的利刃向陆沉的脖颈斩下,这个巫师学徒脸上闪现兴奋的光芒,它融合了暗影豹的血脉,在他全力的偷袭之下,迄今为止,没有人能活得下来,他仿佛已经看到这个一动不动的巫师学徒,头颅掉落,血液飞溅的情景。

但在下一刻,他脸上的笑容凝固,手臂化作的利刃斩在了淡蓝色火焰的防护罩上,溅起大量的火焰,将他烧的嗷嗷大叫。

陆沉抬头有些无语,短短不到一个小时,他便遭受了两次偷袭。

“怎么现在的巫师学徒都搞这一套?”

陆沉冷哼一声,手上的动作却不慢,淡蓝色的火焰鸟在空气中发出尖锐的吼叫,精神力锁定,巫术火烈鸟狠狠的向这个偷袭他的巫师学徒扑去。

这个身材矮小的巫师学徒偷袭未果,转身,变相森林的一个方向逃去,空中还传来他的声音。

“嘿嘿,用蓝色火焰的巫师学徒,老子记住你了。”

风的气息在这个巫师学徒身上缠绕,再加上暗影豹血脉的天赋,他仿佛他钻入阴影之中,像是如鱼得水一般,肉眼无法瞧见他的踪影。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陆沉脸色一凝,随即冷冷一笑,指尖一指,虚空中熊熊燃烧的火烈鸟狠狠轰在了森林中的视野盲区阴影上。

“轰隆!”

地面上出现大量血迹,而那个身材矮小的巫师学徒被火烈鸟炸成两截,他的眼中满是不可置信之色,他绝望的说道,

“不可能!

你怎么能够发现的我的踪迹!

!”

下一刻,他的两截身体被死亡法焰覆盖,数秒之后变为飞灰。

这便是死亡法焰的特性,身上沾染一点后,只要有巫力供应便会迅速覆盖,而火焰的温度连钢铁都能融化,更何况人血肉之体。

从那飞灰之中飞出20多层流光印记,陆沉愣了一下,被这个刺客巫师学徒杀死的人竟然还不少,不过现在都便宜了他。

陆沉手上的流光印记现在是23层。

他看着地上的飞灰说道,

“你以为巫师的世界是是刺客的游戏吗?连元素与精神力之间的联系都不知道,愚蠢至极。”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