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千二百零九章 胡家吉祥城(第1页)

唐风出发的比较急……时音忘记找古幽月打探一下这边的情报,到底还是经验有些不足,把这次行动当成江湖闯荡了。

不过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自己这些人只要不是头脑发热去战家总宅,应该都不会有什么危险。

.

蛮山中有灵脉,既然归属战家,那战家在此地肯定是有安排的。

蛮山下有一座城池,名字起的很喜庆,叫吉祥城。

这个城池归属一个胡姓家族统管,而这个胡姓家族便是战家的附庸家族,驻守在此地,就是为了守护开采这条灵脉。

一路走来,唐风也在沿路打探了不少消息。

据说这条灵脉本来就是胡姓家族自己发现的,结果被战家得知,强行索要,胡家不敢反抗,不得已只能妥协,不但灵脉易主,就连自己家族也成了别人的附庸。

虽然看起来有些吃亏,可毕竟大树底下好乘凉,战家也没亏待过胡家,灵脉中开采出来的灵石,十成中的一成归属胡家所有,自此,胡家便对战家忠心耿耿,有战家庇佑,更有灵脉在旁,胡家发展也极为迅速,家族中灵阶高手比比皆是,只不过其中到底有没有灵阶上品唐风就不清楚了。

这种事一般都是绝密,除了四大势力有灵阶上品之外,天下间任何一个家族宗门都没有这种档次的高手,即便有,也是秘而不宣,免得被四大势力给盯上。

千里之地,唐风等人只花了不到三天便已赶到。

这群人基本上没在这个世界露过面,除了唐风身负魔头之名,画像都传遍了天下之外,其他人倒不虞担心被人认出来。

唐风施展出以假乱真,变换成一今天阶上品的模样,领着一群人大刺刺地进了城。

女孩们个个都头戴斗笠,身上的衣服也换成了宽松的袍子,遮挡住傲人的身姿,免得被什么人给盯上,收敛了气息之后,一群人倒显得相当低调。

可纵然如此,才一进城,唐风便感觉被人给盯上了,好些道目光在女孩们的身上扫来扫去,仿佛恨不得把斗笠掀开看看她们的真容如何。

“风少,有情况呢。”

笑叔的感觉也相当敏锐,第一时间悄悄给唐风传音。

“不管,先查探下这个胡家是好是坏。”

虽然与战家为敌,可战家的附庸家族不一定都是坏的,万一这个胡家是好家族,那唐风自然也不能赶尽杀绝。

他的目的最主要的还是灵脉。

只要断了灵脉,不给战家供应灵石,那任务就完成了。

所以不到逼不得已的时候,唐风也不想节外生枝。

毕竟自己这边人还是有些少,真闹腾起来,一次两次还没什么,万一暴露了行踪被战家高手盯上就麻烦了。

吉祥城里也有许多江湖人士,现在四大势力开战,也带动了整今天下的走势,城内一股紧张的气氛在涌动,行走的江湖人士也多是形色匆匆,相当警惕周旁的人。

唐风这一群人数量虽然不少,可只要不是故意来找麻烦的,基本不会在意他们。

路边找了家客栈,唐风当先走了进去。

店小二一见这么多人上门,也是喜气洋洋跑来招呼:”

客官,吃饭还是住店?”

“先住一晚。”

唐风随手拿出些灵石来。

店小二笑意更浓,连声吆喝:“好嘞!”

把眼一扫,店小二这才注意到唐风身后跟着的竟然有不少女子,虽然这些女子身穿宽松长袍,头戴斗笠,但店小二迎南送北,自然练就了一双非凡眼力,哪里看不出这些女子中定有绝色人物。

一时间,店小二的眉宇竟抹上了一丝忧虑。

唐风把他的表情看在眼中,也没点破。

店小二的神色变好,一如刚才热情地招呼:“客官请上楼。”

十几个人,被安排在了八间房内,几乎是将一层楼都霸占了。

少顷,笑叔等人窜到唐风屋内,正见唐风依在窗户边上,嘴角噙着一抹冷笑朝底下张望。

“风少,那几个盯上我们的人还没走呢。”

热门小说推荐
我的抖音通天庭

我的抖音通天庭

简介凭借着从神仙版抖音中得到的能力技艺,实力提升,最终踏上地球巅峰,飞升仙界。...

万夫

万夫

曹安民,一个历史上少有记载的人物,一个宛城之战中与曹昂一起殉职的曹氏子孙。前世青年曹鑫,就这么进入到了曹安民的身躯当中,在汉末浑浑噩噩般活了10年。什么?再有三年自己就要死了?什么?几天后祖父曹嵩父亲曹德就要去徐州了?就要被陶谦部下杀死了?正当曹操与百官为老太公曹嵩大摆筵席之时,正当众文武欢声笑语的刹那,曹安民却是在宴席中突然放声大哭,并哭道老太公(曹嵩)命不久矣。原本只想在乱世中混混日子的他,从这一刻开始,一切将变得不那么平凡。企鹅五四四一二五三六(书友ivanyu提供,万夫书友群)未满...

尘间花少

尘间花少

尘间花少贺来方晓莉她失恋,他也一样,于是她拉着他去喝酒,向他诉说着心里的苦。情到深处,酒到深醉,两个失意的人,融合到了一起当晨光照耀在脸上,贺来才发现昨晚的战绩,可身边的那个人是她的上司啊,这可出大事了啊。...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