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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心里憋屈啊!
老金不知道沈国斌心中的想法,只以为他就是因为不服气李成蹊比他年轻当团长,也没说什么,带着沈国斌去卫生所了,还提醒他到时候到了卫生所注意怎么说话。
毕竟团长跟手底下的副营长打起来,还把人的手给打骨折了,并不算什么光彩的事情。
沈国斌闷哼了一声,说知道。
要他说这是被李成蹊打的,他也嫌丢人。
另一边,王元亮见老金和沈国斌走远了,拍了拍李成蹊的肩膀,笑着说道“行啊你,威风不减当年啊,不过你刚刚下手也有点狠了啊,沈国斌那胳膊是骨折了吧?你不怕上面来找你做思想教育啊?”
也是,就算沈国斌平时自以为是,说那些话很讨人厌,但李成蹊给他点颜色瞧瞧,把他打趴下,意思意思也就行了。
把人的胳膊打骨折,好像真有点说不过去了。
李成蹊却不以为意,朝王元亮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看了一眼,问道“怎么,你也想试试?”
“别了别了,我可不想,我又不是没试过!”
王元亮悻悻地摸了摸鼻子,他可忘不了当初两人都在军校训练时,他抽到李成蹊当对手时,被虐的有多惨。
这种悲惨经历,经历一次就够了,他可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沈国斌去卫生所正骨,绑了绷带,走出卫生所,跟老金说道“走,上你家喝酒去。”
老金看他一眼“你都这样了还喝酒?”
沈国斌苦笑一声“喝,怎么不喝,不喝心里憋屈。”
李成蹊刚回到家里,便闻到了一股子香味“今天方姨烧了什么菜?这么香。”
方姨还在厨房里烧菜,林蔓蔓帮忙打下手,可算是解放了林桃。
林桃闲着没事,便把碗筷拿出来,见李成蹊回来,笑着说道“方姨这回烧的是川菜,叫毛血旺,你肯定喜欢的。”
正说着,方姨便端了个有脸盆那么大的碗出来,放在桌上。
正是毛血旺。
毛血旺顾名思义,里面有毛肚,猪血,方姨还在里面放了豆芽和海带丝,烧了满满一大碗,汤底看起来红红的,是用干辣椒炒出来的,里面放了花椒,毕竟川菜讲究的就是一个‘麻’字。
除了毛血旺之外,方姨今天还烧了个辣子鸡丁,鸡是早上李成蹊出门前就杀了的。
方姨上午就烧水拔鸡毛,把鸡收拾的干干净净,到了晚上就烧了吃。
除了这两个硬菜,还有两个蔬菜,酸辣土豆丝和炒豆角。
方姨入了座,看着这一桌子的菜感叹“今天就跟过年了一样。”
林桃说道“昨天也不确定你们来不来,所以没做好准备,今天理应把饭菜置办的丰盛一点的。”
“方姨,蔓蔓,你们都多吃点。”
林桃招呼着,又给李成蹊夹了一筷子菜,“方姨炒的辣子鸡丁可好吃了,你快尝尝看。”
李成蹊吃了一口“果然好吃,方姨的手艺真不错。”
又吃了一口毛血旺里的毛肚“没想到方姨还会做毛血旺。
这毛血旺我还是几年前在川城读书的那会儿吃过,那边的喜欢吃麻,我头一回吃的时候,真受不住。
后来几年没吃,反而想了。”
方姨笑着说道“我是跟我舅舅那儿学了点皮毛,他是个厨子,恰好也会做几道川菜。
我本来想做道上海菜的,可是不太会,我听阿桃说你以前在川成读过书,心想干脆就做道川菜。
你喜欢就好,多吃点。”
林桃听罢,朝李成蹊看了一眼,说道“看方姨多疼你。”
“瞧瞧,这孩子又醋上了。”
方姨玩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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