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贞观时期,上流社会的文人,多以妇人之饰装扮。
注重化妆,还涂抹胭脂水粉,并一度成了时尚。
这种风气,在两晋时期是最盛行的,也正是那个时候滋生了所谓的男宠。
上辈子当兵,秦长青看到那些面带桃花的男人,一个个比娘炮还娘炮,自然是嗤之以鼻。
尤其是,路过身边的几个男人,身上还带着一股子熏香的味道,更是让秦长青隐隐有些作呕。
你能想想一下,虎背熊腰的抠脚大汉,脑袋上插着花,脸上涂着水粉,是什么感念吗?
就好像现在社会,你出去嫖昌,然后箭在弦上,正准备啪啪啪的时候,突然发现,对方是个带把儿的。
那感情才叫一个酸爽,简直是比曰了狗,还曰了狗。
秦长青一脸阳刚气,程处亮虎背熊腰,皮肤微微发黑,三个人里面长得最帅的就是李长思。
可他们三个,在绣春楼里面,那就是粗俗不堪的乡野匹了。
三个人一进门,大堂里的老鸨子首先招呼的就是那群娘娘腔,对秦长青三人爱答不理的。
李长思花很少踏足这些地方,程处亮倒是经常涉足。
记住网址m.luoqiuxzw.com
有时候,他爹程咬金都带着他逛妓院。
老程从来不觉得带儿子逛窑子,是一件丢人的事情。
相反还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好好经历经历,成家之后再敢到这地方来,直接打断狗腿!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清河公主李德贤,已经被老李许配给了程处亮,老程就是想带儿子见见世面,将来做了驸马爷,以后这地方就不能来了。
就在三个人郁闷的时候,却从不远处传来一直很讥讽的笑声。
“呦,这不是程处亮吗?就你自己?你爹咋没带你逛窑子?”
“程处亮,嫖资带够了吗?别人刷脸就行,你们几个粗汉,恐怕连窑姐都得给你们加价吧?”
“李长思,亏你还是未来的国公,居然和流氓为伍,也不嫌丢你爹李靖的脸面?”
听到楼上传来一阵讥讽,大厅里的人,顿时嘻嘻哈哈大笑起来。
那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们,也都偷眼看了看程处亮等人,捂着嘴偷偷的笑了起来。
这三个人,虽然长得还可以,但是这打扮是在不敢恭维,简直和绣春楼格格不入一样。
寻声看过去,声音来自二楼的一间暖阁。
一名穿着粉红色罗裙的俏女子,正在里面忙活着倒酒。
里面横七竖八的斜靠着三个少年郎,喝的醉醺醺的,怀里搂着欢唱女子,时不时发出一连串肆无忌惮的笑声。
在门口,站着一个人,穿着华丽,趾高气昂的,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程处亮看到之后立刻攥紧了拳头,“李崇义,上次算你跑得快,不然我一定打断你的狗腿!”
“打我?”
李崇义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你也配?要不是仗着部曲,小爷早把你的脑袋开瓢了。”
“垃圾!”
程处亮一口唾沫吐在地上,“别让老子逮到机会,不然打得你爹妈都不认识你!”
秦长青算是看出来了,程处亮不会骂人,估计骂了也是那种口吐芬芳,一招鲜的问候别人祖宗。
轻轻一拉程处亮,笑眯眯的看着李崇义,“处亮,我们是粗人不假。
许晚歌是陛下亲封的昭和郡主,享公主食邑,外面多少人嫉妒的眼睛都红了。可她们不知道,许晚歌只是一个被圈养在宫里的血奴。她用她的血,供养着陛下延年益寿。许晚歌以为自己的一生就会在黑暗和血腥里结束,却不知道从哪儿跑来一个小侍卫,救她于危难。可两个人,却最终没有逃得出宫城。最后的关头,那侍卫护着她,被万箭穿心。重活一次,许晚歌要先找到那个小侍卫,哪知道侍卫没找到,却被将军拦下。郡主,救命之恩,不是要以身相许么?...
我曾一人独活在史前地球,我经历过侏罗纪,曾亲眼看着小行星灭绝了一个时代。我曾穿梭诸天万界,世人尊我为太上至尊!我之大道,随心所欲,为所欲为!陈正与至高无上一战,让纪元重启,回到了地球某个时间节点!他虽然被削弱了修为,可肉身与元神不死不灭,带着过去几十亿年的经历,轻松纵横都市,游戏人间!...
苏应穿越了,得到了超级传功系统。什么叫超级传功?就是抽取到一个人物,你可以获得他毕生的功力绝学。比如,乔峰段誉虚竹,比如雄霸风云绝无神,再比如寇仲徐子陵邪王石之轩。当然,你要是想要神话人物,那也不是不可能的。...
主角叫许国华孙思颖的小说叫做飞扬人生,本小说的作者是洗礼先生倾心创作的一本官场职场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谈了两年的女友最终嫁给他人,老实巴交的父亲突然被检察院带走,就在许国华一筹莫展之时,等待他的又是一张停职通知...
为了更强,唐锋吞食丹药,却不想药力爆棚,差点自爆而亡。父亲遗物自发救主,恍惚间,唐锋经历了三世轮回,看到了三世大帝的一生种种。唐锋醒来,为梦想而努力,为爱而奋斗。面对人生,唐锋豪言与我点滴之恩,我必涌泉相报,与我为恶之仇,我必雷霆相还!且看少年唐锋得到三世大帝记忆之后,从一个小城少年,一步步成为傲啸九天的无上至尊。...
少年萧浪,天生觉醒超级神魂,却被误认为废神魂。在家族受尽屈辱,多次被陷害,无奈之下叛出家族,从此一飞冲天,青云直上。为了心爱的姑娘,心中的道义,他不惜举世皆敌,一路屠神。天要压我,我就破了这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