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十六章集魂者
我翻到魂魄那一栏,仔细地查找着。
“收集魂魄…收集魂魄…”
我嘴里念叨着,终于找到了!
“集魂者!”
终于让我找到了!
集魂者是个喜欢收集魂魄的小鬼,以前人们的灵魂聚集在一起,那是邪风作祟,邪风把魂魄吹到同一个地方,让人没了灵魂,做事也失去了倚仗,像个行尸走肉一样走着。
这只能怪当地误撞上了邪风,让人丢了灵魂,但是,丢魂人却不会做出吃人的举动,吃了人,那就不只是丢魂了,那是狂尸。
以前一直不知道狂尸到底是怎么来的,但是现在看到了融在一起的灵魂,十有八九是集魂者在搞乱了。
“集魂者?集魂者是什么东西啊!”
刘若若问我,我答道:“她是只小鬼,看样子像四五岁大的样子,但是破坏力极强,做事不计后果,只贪图自己享乐,自己玩开心了就好了。
她最大的爱好,就是收集人们的灵魂,但是任何书上都没有说她收集人的灵魂干嘛。”
我合上书,说道:“现在,我知道了。”
刘若若追着问我知道什么了。
“她收集灵魂,然后让灵魂杂糅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灵魂没有了归属,就死了,灵魂死了,人也…”
所以,那些人可能是救不回来了,不光是今生就不回来了,而且,灵魂死掉了,也失去了来世投胎的资格。
也就是说,他们这一辈子下一辈子,下下一辈子,都没有了。
“那集魂小鬼不满足于这些,肯定还给他们下了蛊,让他们成为了吃活物的怪物,又借助邪风让灵魂飘到这里,再亲自碾碎,融到这一天黑雾中,越积越多,越积越多。”
我面色沉重的说着话,这个集魂的小鬼,比水殇可恶多了。
最起码水殇只是主动吃有罪过的男人,还会放过他们的灵魂,遇到没有罪过没有烦恼的,比如刘若若,只是让她昏迷。
而集魂者却不一样,她不管好人还是坏人,不管男人女人,只要是活物,她都要,还要碾碎他们的灵魂,让他们不得投胎,生生世世做个连鬼都唾弃的狂尸。
虽是个孩子模样,可比所有大人的心还狠。
“以前就只知道有狂尸和那个集魂的孩子,本以为他们各干各的,没有想到,还是上下属的关系啊。”
白媚打趣道:“伤了那么多生灵,连魂魄也不放过,得,我要是吃了这心,这手上的毛就能修炼没了。”
我白了白媚一眼,知道她是妖,只想着吃心。
“那现在该怎么办啊,这只小鬼能除掉吗?”
“想除掉我,没门!”
一声稚气童声传来,同时带来了一阵阴寒。
我和刘若若不约而同回头看,就看到了一个黑色雾气包裹住的小孩。
她脸色白的要命,大大的眼睛里没有眼白,嘴唇黑黑的,没有牙齿,没有衣服,只有一团黑雾包裹着她。
她应该就是集魂小鬼了。
“喂,小鬼,你说你好好的阴间的差事不做,非要到人间去祸害百姓,图的什么?想赶快长大找男人啊?那你也不应该这样啊,你知道吗?人间的小孩子都是要喝奶粉长大的,奶粉知道吗?”
主角叫赵峰赵雪的书名叫少年赵峰,它的作者是快餐店创作的玄幻科幻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他意志坚韧,不甘平庸,却资质平平,出自卑微的支族。一次意外,他融合一只太古神灵的眼睛,从此鲤鱼跃龙门,如彗星般崛起,踏上传奇修行之路。从渺小蝼蚁的世界底层,步步生莲,踏入这个宗门林立天才如云远古万族神话争锋波澜壮阔的大时代。...
金融天才重生到1979年,北京太子爷流落海外。重生之前的迷茫,重生之后的誓言。看林宇怎样打造一个现代版的罗斯柴尔德。黑色星期一石油危机苏联解体两伊战争,只要能赚钱的地方你都能看到他的身影...
2012年,他只是一个球迷2003年,他是俱乐部主席2012年,他是西汉姆联的队医2003年,他靠着超凡医术让一个个巨星重新在球场上翱翔。当伍德盖特不再是玻璃人,罗西基如同当年一样灵气十足,禁区之狐爱德华多不再遭受伤病的困扰李察终于喊出了自己的口号!祖传老中医,专治各种玻璃人,各种神经刀!最关键的是,他姓弗格森!!!书友群已经建立,群号3-0-0-9-3-8-4-9-4,感谢乱雨兄弟。...
史上第一女婿曾经我是陈家二少,被大哥赶出家门,沦为上门女婿,活的不如狗。但如今,大哥出事陈家求我回去,这一次,我会让他们看到,属于我的辉煌...
三十年前,紫霞派道虚真人从云海沼泽带回来一只妖狗。二十年前,他在冰原雪山带回来一个少年。一个拥有神秘力量,一个掌握着十三张黑桃扑克的穿越人。他们能否在荒古大陆散发光芒,一切尽在(修真恶人)。还请朋友们点左面的加入书架支持下小弟给小弟一个收藏谢谢大大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修真恶人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三岁定终身,十岁献初吻,二十岁做他大总裁的贴身保镖,这样竹马还能被别人骑跑,她这些年武学生涯算毛?看她一枝青梅压竹马!可悲催的是,从头到尾被压迫的都是她五年后。妈咪!为什么可爱的小白没有爹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