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章 12章同学(第2页)

三十万买一件好的初阶魔具完全不成问题。

不过这里学生通常都是两年或者三年就毕业的,比公立学校快多了。

除了这些学校还直接分配好了指导老师,上面还写了老师的联系方式,自己id账号。

秋语把学费交了以后,添加了老师的id账号。

老师建了个群,秋语进去之后发现她是最后一个进群的。

秋语看了一下群成员,两个男生,朱万雄,莫永赢,这名字看起来都相当霸气啊,秋语顿时觉得有安全感了。

特别是诛万雄,这个名字的谐音,感觉君临天下霸气无双。

因为期末的时候,他们是要去猎杀初级妖魔的,队友太弱可不好,她可不想带着两个妹妹送人头,他现在又没有作案工具。

看到有新人进来还是个妹子,莫永赢立刻打字到:

“妹子新人爆照啦!”

“不要,反正过两天都要见面了。”

秋语懒得发照片直接拒绝了。

“我们今晚一起吃个饭互相认识一下吧。”

莫永赢接着说到,顺便@了一下老师和朱万雄。

老师直接以很忙为理由拒绝了,朱万雄倒是爽快的同意了。

晚上几人在约好的地点见面了!

这么说呢,这两人的形象和秋语想的完全不一样。

秋语盯着朱万雄好奇的问道:“你真的是男生吗?还是取了男生的名字的女生。”

“你这话真的很失礼,我当然是男的啦,你看不出来吗?”

朱万雄没想到这美女居然这么问。

莫永赢也在旁边起哄笑到:“哈哈哈,我真看不出来!

秋语你看朱万雄他这细长的睫毛,乌黑的眼睛,白皙的皮肤,娇小的身材。

这不妥妥的一个小美女吗!”

朱万雄就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形象,也就这短发还有衣服拯救了一下他,要不然还真是货真价实的小美女了。

不过他小美女的外号已经被他们两个确立了。

“我长得比你高,况且没你瘦,你还好意思说我娇小,有没有搞错你这猴崽子!”

朱万雄听到莫永赢说他身材娇小他就不服气了,直接反手给他取了一个绰号。

没错,莫永赢这家伙也是一米五五左右,皮肤略黑,有点肖瘦,脸型确实有点像猴子,朱万雄取的绰号还是很形象的。

“什么你确定你比我高?我看你就是头发上风!

有本事报一下身高体重。”

莫永赢不觉得自己比朱万雄矮,两人直接吵了起来。

“你先报,我看你这家伙就不太诚实,有几分猴精……”

朱万雄才不打算先报呢,他们两个身高太过于接近,多报点也无所谓,反正先说的肯定输,他现在就身高这一个优点了,要把握住才行。

秋语很无语,仿佛在看两个小学生吵架,毕竟她一米七高了他们两个快一个头。

她直接打断了朱万雄说的话,将他们两个拎了进去说到:“别吵了,我们是来吃饭的。”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