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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玉如意意无一(第3页)

一个是我二哥,他真的对我很好,当年母亲生病,是他找大夫给母亲看病,一直不断的给我钱,虽然钱对他来说没有什么用,是他不缺的东西,但我还是非常感激他。

而且,二哥知道二娘很不喜欢我,所以他不管做什么事都会带着我,让我维持着富家公子应有的体面,我没有月俸的时候,他会把他的给我。

每次我把他给我的钱默默存起来,心想这是为我们两个人存的,要是有一天发什么事,在远方的我就是他的归宿,只可惜这个诺言不能兑现了。

我多么希望他能过的幸福,但是,他为什么要嫁给楚景晗呢?楚景晗不喜欢他啊,明明楚景月更合适。

如果是楚景月,二哥一定是被捧在手心的那个人,又哪里会有苏焕卿和君世离。

楚景晗天天与苏焕卿甜甜蜜蜜,二哥却只能在旁边看着,想想我就为他感到不值。

所以每次见到他,我都会告诉他大哥的话,只要苏焕卿死,楚景晗变得落魄没有倚仗,他就会成为楚景晗的唯一,起初二哥是不信的,但禁不住时间一长。

二哥偷偷调查了楚景晗太多秘密,还通过我告诉了大哥,秦家倒台,楚景晗落魄,可二哥并没有因此获得幸福,反而被楚景晗打了一顿。

我当时看到二哥气若游丝躺在床上的样子,我感觉很后悔,掀开他的被子看到被血染红的睡衣,我真的想去揍楚景晗一顿,问问她为什么?

可是二哥拉住了我,是啊,是我们俩间接害死苏焕卿,我没想到苏焕卿他父母亲回苏州时遭遇不测,更没想到秦相夫妇回老家也遭遇不测,安家真的太可怕了。

其实我早该知道我祖父是一个可怕的人,他裹挟着我父亲进入黑暗的泥沼,而这泥沼吞噬了我大哥,现在也要吞噬我,因为他们要我去害我最舍不得的一个人。

那个人就是笨蛋楚景玉,一个老是跟着我的富贵闲人,我最痛恨也最羡慕的那种人。

八岁那年,在我淋着大雨跟个落汤鸡一样的时候遇到了他,从此这个人就跟个尾巴一样甩都甩不掉。

他陪着我送走了我母亲,教我读书写字,还让我模仿他对字迹,最后帮他写字赚钱,虽然大部分钱都落入了我的口袋。

我本来以为我们只是朋友,他只是我的朋友,没想到却在日渐相处中产生了不一样的感情。

他的感情我一直没有接受,一直装作不知道。

想想我真是胆小鬼,怕给安家带来麻烦,怕给他这个皇子带来不利影响,看着眼前痛哭流涕的这个人,我想我真是愚蠢到家了。

我紧紧抓住他的手,对他说:“我不想离开你。”

“不会的,不会的,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他抱起我,往城门的方向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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