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4章绒宝的腺体痒了(第1页)

看到绒宝笑了,戚严也就没那么生气了,轻柔地用指腹蹭掉绒宝眼尾上的泪点。

刚才他的小爱人摔着了,他到现在都还心疼着,还好没有摔到肚子,要是孩子出事了,那戚风这一条命都不够赔的。

绒宝用脑袋在戚严的掌心蹭了蹭,糯糯地喊着:戚严低下头,逮着绒宝使劲亲了七八口:“宝贝,你没事就好。”

戚严可见不得绒宝疼。

他们夫夫俩秀着恩爱,而戚风悲催地跪在地上,嘴上缠着一层厚厚的黑胶布,苦苦地挣扎,刚挣扎几下,就被邵妈给结实地摁住了:“减少爷,您老实一点。”

戚风把求助的目光投到了自家小舅妈的身上去,虽然他没办法说话,但是他那双眼睛写着求助两个字。

不过可惜的是,绒宝是个小文盲,迄今为止,还是只认得戚严这两个字,其余的字都像是外星文一样,怎么学都学不会。

绒宝无视掉了戚风的求助,转而埋进戚爷的怀里撒娇:“戚爷,绒宝的手也疼了”

刚才摔倒的时候,绒宝先是用手撑着地面了,才没有重摔到自己的肚子。

从外面看不出来绒宝的手腕有伤,因为伤得是里面的骨头,这个还挺严重的。

严握着绒宝的小手腕,转着圈揉了揉。

手腕一动,绒宝就难受地皱眉,并倒吸一口凉气:“嘶嘶···威爷··疼·"邵妈见状说涂点红花油就好了,说实话不管多么贵的药,都不如一瓶几块钱的红花油好使,虽然价格过于便宜,但真的很管用。

戚严还是头一次听说红花油这种东西:“有用吗拿来试试。”

邵妈回自己的房间里去拿了一瓶新的过来。

戚严刚把瓶盖打开,一股刺鼻的味道就冲出来了,不过闻着倒是很提神醒脑。

戚严倒了一点给绒宝抹上。

涂上后,绒宝感觉手腕上有点辣辣的,不是很舒服:“戚爷··又疼了”

戚严也感觉自己手指上有点辣,这个药挺猛的。

“给你吹吹。”

戚严对着绒宝的手腕不停吹气。

过了不久,绒宝就不觉得疼了,手腕也能自由活动了。

戚严看着这个药挺神奇的,就打算时常备一瓶在身上。

之前绒宝是被戚风给吵醒的,还没睡够,刚才又那么闹腾了一下,现在已经累了,头往戚严身上一歪,就睡了过去。

戚严没有把绒宝抱回到卧室去睡觉,就抱着在沙发上睡会,等会马上就到晚饭时间了。

医生说绒宝有点缺铁,这个问题要解决才行,含铁的食物倒是有很多,但最主要的还是要多吃肉。

绒宝以前吃的肉太少了,长期缺乏蛋白质,导致现在看上去还像个没长大的小屁孩似的。

宝睡醒的时候,刚好要吃晚餐了。

戚严让佣人把食物都端过来,就坐在沙发上吃。

戚严特意嘱咐厨师了,要把肉做得一丝肉味都没有,这样绒宝才能吃得下去。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