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戚严先夹了一个鱼丸放入嘴里尝尝,这个鱼丸是用鱼糜和肉糜混合做的,比例是3:1,所以吃起来鱼的[未道要更重一点,尝不太出来肉的味道,再蘸上酸甜口的酱汁,就更尝不出来了。
但是戚严的心里还是有些许地忐忑,他害怕绒宝会尝出来,所以只切了一小点下来给绒宝吃。
绒宝吃完没有觉得有什么不适,还说:“戚爷,绒宝喜欢吃这个。”
戚严如释重负地笑了:“喜欢,那多吃一点。”
戚严连续喂绒宝吃了好几个鱼丸。
不仅都吃完了,还夸好吃。
这让戚严想到了那些素食主义者,外面那些所谓的素食主义都会在背后偷偷地吃肉,因为不吃的话,会损害健康,碳水化合物、膳食纤维、蛋白质,这三样东西是必不可少的。
绒宝这一顿吃了很多肉,戚严露出了老父亲般欣慰的眼神:“宝贝要做个健康的小孩。”
绒宝再次激发出自己复读机的功能,重复了一遍戚爷刚才的话:“绒宝是健康的小孩。”
之后的每一顿,戚严都会让厨师把肉做得没有肉味,混在一起给绒宝吃。
连续吃了两三天后,绒宝明显变胖了,而且是胖了很多,看上去肉嘟嘟的更可爱了,小脸上那肥膘,走路的时候还会一颤一颤的而戚风的画风则和绒宝截然不同。
戚风活像是吃了几天牢饭的样子,脸颊都消瘦下去了,倒不是不给他饭吃,而是他自己吃不下,因为邵妈站在他旁边,让他觉得倒胃口。
妈一脸无辜地表示:“我长得很恶心吗”
戚风肯定地点头,要不是嘴被封住了,他真想大声说出恶心这两个字。
戚风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留在这里受罪了,哦,他想起来了,是有人跟踪他,而舅舅为了他的安全着想,去。
可是戚风感觉自己待在这里会更加的不安全。
戚风想要去找自己舅舅倒苦水,让他放自己离开,可是舅舅压根就不搭理他。
戚严直接抱着绒宝从他面前走过去了,走过去后,才跟他说了一句话:“好好待在这里,哪也别去,那些跟踪的人,保不齐就会把你也抓住做人体实验,改造成一头恶心的海豹。”
光是听到海豹这两个字,戚风就想要吐出来了,他记得自己看过一个电影,最后男主角就是被改造成海豹了,那个形象简直太倒人胃口了。
戚风瑟瑟发抖地回到沈栩身边。
测地笑着告诉他:“戚爷说的可都是真的,兽人改造不仅有小孩,大人也有被抓去改造的,以你的样貌,要是被改造成功了,大概能卖个三千万吧。”
戚风的嘴被封住了,只能发出唔的声音:暗网上最便宜的兽人都一个亿起步,他小舅妈更是高达几百亿,怎么到他这就只值三千万了,这点钱他自己随随便便都能弄到手沈栩拍拍他的肩膀说:“别太高估自己的卖相。”
戚风苦逼逼地皱起眉头,只有他一个人受伤的成就又达成了。
绒宝和戚严这边回房去睡觉了,因为下午的时候睡了很久,所以导致绒宝晚上还不太想睡觉,就在床上滚来滚去地玩。
现在绒宝的肚子还不是特别大,能滚一滚,等以后大了就滚不了了。
戚严在旁边时刻都盯着绒宝看,以防绒宝滚到床下去。
今晚上绒宝的精力有点过于旺盛,玩到了九点都还不打算睡觉觉。
戚严把被子掀开一角,让绒宝自己钻进去:“宝贝,快过来睡觉了。”
绒宝用四肢爬过去,乖乖地钻进被窝,但是不睡觉,那两眼睛跟个灯泡似的,亮澄澄。
戚严还以为到十点总该是要睡觉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