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条是程序链接,另一条是提醒他点进去,选一个他喜欢的款式。
他点进去查看,是一个戒指订购的小程序,认真挑选出一对戒指,然后下单。
把下单消息发给她,又发语音说;“订婚戒指的钱,我先出,结婚戒指你来付钱,总不能让你吃亏。”
元妮妮;“……我谢谢你的体谅,但你也别和我客气,毕竟你是学生呢,年轻人逞强可不是好品质。”
听着女人气哄哄的讽刺,江恒低笑,“元总裁豪气,我很佩服,不过我们要订婚就要有来有往,该我出的,当然也要谢谢元总裁给我这个消费的机会。”
“啰嗦!”
元妮妮骂他。
江恒扬眉,继续给她发消息,别只顾着工作,要注意吃饭时间和休息时间。
又收到他哥哥江谨的消息,请他吃饭,他回了消息,往食堂走去。
两人碰面,江谨和他说起和元妮妮的事。
“你真的愿意入赘?”
“哥,你介意我入赘?”
“这是你的决定,我有什么好介意的,不过这不是小事,你还是慎重考虑。”
倒不是江谨古板,而是婚姻大事,每一个决定都很重要,特别是入赘,对他未来肯定有影响的。
江恒解释,“我已经和爸爸妈妈商量了,他们尊重我的想法,不过我也和我未来岳父商量了,我入赘是为了保护元妮妮的位置。
至于以后孩子的姓氏,他只要第一胎孩子姓元,还有以后居住地点也是让我和元妮妮商量,所以和传统意义上的入赘,还是不同的。”
得知父母都知道了这件事,江谨才松了一口气。
“还以为你爱元妮妮,已经是不顾一切。”
江谨调侃。
“爱她,和安排好生活并不冲突。”
江恒说着,又解释,“她很特别,我也会尊重她的选择。”
元妮妮并不特别,但在江恒眼里是特别,与众不同,举世无双,所以面对她的一些特殊情,他不仅会尊重,也会妥协。
江谨也为他找到喜欢的人高兴,举起手里的饮料和他碰杯,“先恭喜你。”
江恒心情也好,端起饮料杯和他碰了一下,喝了一口,就听江谨的手机响起,是妈妈的电话。
江谨接听,就听妈妈说大嫂周芊芊要生了,她和爸爸要飞过去看看,询问他有没有时间。
这可是家里的大事,江谨和江恒对视,都立即回答妈妈,可以请假过去。
江谨挂了电话,两人就去收拾东西,背了书包直接去机场,江璟辰已给他们准备好了机票。
等他们赶到医院病房外,就看大哥江时,他满脸的喜色挡都挡不住。
“孩子的情况还好吗?”
汤贝贝担忧。
“是足月顺产,孩子还好,就是芊芊辛苦了。”
江时领着他们到病房,就看见有两个护士陪在一个小床边。
小床上躺着两个刚出生的小宝贝,都是男孩,浑身粉嘟嘟的,虽然脸上还有些皱痕,但看着也可爱。
汤贝贝看了孩子,就走到床边,给周芊芊诊脉。
现在她虽然擦拭过脸颊,但脸色惨白,头发也是湿漉漉的,虚弱的睁开了眼睛,有气无力的喊了一声妈妈。
“芊芊很棒,不过现在需要静养,我再给你开点补药,很快就能恢复过来。”
汤贝贝温柔的安慰。
周芊芊扬起嘴角,望着旁边的小床,又紧张的询问,“妈妈,孩子会遗传一些不好的基因吗?”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