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七十章青冥剑和胡话
那人无话说,紫梦儿对着下面的人吼道:“多上来几个人,一起把这剑拔出来!”
然后,一堆人到了切磋台……
楚南昏迷了。
一群人在切磋台上拔着重剑,却依然对重剑无可奈何,重剑愣是插在切磋台上,一动不动!
众多弟子都在猜想着一个问题:“这重剑到底有多沉?”
没人知道答案,最后,还是紫梦儿叫住了一个刚好从第三层经过,有着高级武将修为的师兄,费尽了好一番力气,才将重剑拔出来。
这位师兄,深深地看了重剑的主人楚南数眼,心里说了句“怪胎”
,才与紫梦儿告辞离开。
随后,八个人抬着重剑,两个人扶着楚南,紫梦儿在前面带路,才将楚南弄回了那峭壁下的小屋子里。
众人离去,离去的路上,他们讨论着,一人说道:“那剑至少有一千五百斤。”
“应该还要重点。”
“没想到林云这人,如此厉害,将凌霄师兄都打败了。”
“这有什么厉害的?照我说啊,林云最厉害的是,将咱们的大小姐,凌霄师兄的未婚妻给拐跑了。”
一人疑问,“没这么回事儿吧。”
立马便有人反驳,“怎么没有?你没看大小姐对林云和对我们都不一样吗?那呆子呆子叫得可真是不一般。”
“好像也是。”
“好了,别讨论这个问题了,想让大小姐惩罚你们吗?”
此话一出,众人全都默然,转而继续讨论林云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又怎么会被三长老收为关门弟子。
紫梦儿守在楚南身边,看着楚南的脸部肌肉,痛苦地抽搐着,她知道他在经历着极大的痛苦;她的心,似乎也有些微微刺痛,还有种莫名的情愫,这是紫梦儿从来未有过的感觉。
想着楚南用身体撞山的身影,想着楚南直直挺立的身影,想着楚南面对强势的大长老仍然要以男人名义去战斗的那种精神,紫梦儿掏出了一方手巾,替楚南擦拭着他嘴角的鲜血……
而另一边,大长老正问着凌霄,“你用了金元玄斩第九式,怎么会被他打败?”
“爷爷,我也不知道。”
“那是你有什么感觉?”
凌霄闭目想了一会儿,说道:“我感觉似乎他的金元力比我的金元力还要锋利,直接就穿透了我的防御……”
顿了一下,凌霄睁开眼睛,“对了,爷爷,我还感觉有一股庞大的力量,我也是被这股庞大的力量给压倒的,还有紫锃月剑的破碎,和那庞大的力量,也有着直接的关系。”
“庞大的力量,难道是土元力?”
大长老沉思了起来,“有金元力,有土元力,难道说那小子是双属性?怪不得老三要将他收为关门弟子。”
大长老脸色微微变了,这样一来,事情就更麻烦了,大长老凛神对孙儿说道:“半年之内,你能让自己晋升到武将境界吗?”
凌霄想了一想,老实说道:“爷爷,如果没有今天的事,我相信我能够在半年之内突破,成就武将,可是现在,我的心有些乱,还有梦儿……”
“不用想这么多,你只要想到,半年之后的比试,你要一雪今天的耻辱,要将他斩于剑下,就足够了;至于紫梦儿,这事你不用管,她再不愿意,她也只能成为你的妻子,而且只要你能打败他,能将他除去,梦儿自己就回到你身边,你要记住,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没有什么是办不成的,这个天下,是强者的天下。”
新书回到原始搞基建已,求支持!女学霸许熙博士毕业,正准备大展身手搞事业,一眨眼穿书了,还是一本古代甜宠文,成为了被抱错的侯府小姐。系统宿主,你的任务就是用你的高智商,刷琴棋书画积分,获取豪门公子爱恋,嫁入豪门,走上人生颠峰,成为人生赢家。甜宠文女主赵如语姐姐,世子眼里只有我,你是抢不走的许熙统统给我滚粗,别打扰我赚钱搞事业!书友抠抠群492o3365o...
本站为您带来主角是冯宇的小说冯宇重生八十年代全文阅读无删减,作者穷四,是一部最新著作的小说,喜欢的快来看看吧。小宇,别喊了,赶紧睡觉。墙的另一面,张沐华喊道。同时埋怨丈夫,怎么晚上又让儿子喝酒,这都说胡话了。学胡汉三,那是好人吗那是大汉奸...
身为全球顶级富豪继承人的他,原本只想拥有一段美丽的爱情,因此遭到了家族的反对,取消了一切生活来源。本以为爱情握在了手里,却没想到在爱慕虚荣的女友眼里,自己只是一场笑料!既然你如此唾弃,我就恢复本来面目,让你看看我这张狂的世界,到底多么精彩!…...
新书超强兵王在都市已发布,跪求各位朋友的支持。古语有云一命二运三风水。天生盘龙命格,承载卧虎风水的最强特种兵叶青,为了救回被拐走的唯一弟弟,毅然退伍南下。可是,在这灯红酒绿的都市,隐忍只是无用,拳头才是真理。英雄气短,儿女情长,终究敌不过那残酷的生存法则。而他,誓要成为那生存法则的制定者!...
战,战,战!无休止的战争中,秦人为大周朝流尽鲜血,惊天的阴谋,让秦人面临灭顶之灾,秦川来了,在愚忠和反抗当中,秦川选择了后者,他对秦人说,秦人的血,只会为秦人而流。逐鹿中原,争霸世界,且看秦川怎样造就出一个霸绝天下的大秦!...
主角赵凡余小艾真正的富豪,从不炫耀他所拥有的一切,包括金钱,女人,权利。只有土豪才会用钱武装自己,并且大张旗鼓的炫耀。一个近乎现实的梦境,让赵凡重生了,人活一世,要么碌碌无为,要么轰轰烈烈,梦醒后,他选择了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