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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荧听后大喜。
她自幼像男儿一般,喜欢读书,喜欢外面广阔的世界,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而并不愿意整日埋首于脂粉女工之事,也不愿跟着母亲四处作客游玩。
可这个时代虽没有对女子太过束缚,可毕竟是男权社会,女性较之男人,处处终有不便。
袁荧没法像小鸟一般寻找属于自己的自由,只能把更多的时间放在读书上。
当然袁荧不像蔡文姬那般是个才女,袁荧更喜欢离经叛道的杂书,仿佛自由遨游在这些奇闻趣事里,她才勉强拥有了自由。
“那多谢曹家郎君了!”
这时袁熙忽然开口道:“阿姊,曹家兄长给你带了一匹矮马,说是方便你骑!”
袁荧听了,脱口而出道:“真的!”
终是爱极了骑马,袁荧第一次在外人面前失态。
而曹昂看着袁荧惊喜的目光,心中很是满意,不枉自己花空心思去讨好她,看来这心思没有白费。
曹昂之前不好提,省得有邀功之嫌,此时袁熙提出来,倒是对曹昂有利。
于是曹昂便言道:“听闻袁氏淑女喜欢骑马,我正好遇到有人卖矮马的,便买了一匹。
这矮马体型狭小,性格温顺,正适合女性骑乘,希望袁氏淑女能喜欢!”
“谢谢曹家郎君!”
曹昂这时便让人将马牵来,几人一同出了房间,去看这匹矮马。
这时马夫将这匹矮马牵来,众人见过无数高头大马,可这么矮小的马匹,还是第一次见。
袁熙指着矮马,兴奋地说道:“阿姊,这马好矮,感觉比我高不了多少。”
“它比你高好多!”
实在的袁小刀立刻扎了弟弟一刀。
“马儿还小,以后还能再长两尺。”
曹昂说道:“这种矮马产于南疆牂牁郡,在当地多用于运输货物,所以力气大,性格也温顺。
袁氏淑女现在身量较小,高头大马勒不住,正适合骑乘这种矮马。”
袁荧一眼就喜欢上这匹马,她一个人上前,伸手去摸马儿的脊背。
这马也甚是懂事,面对生人,也不惊动,反而很享受这种抚摸。
过了一会,它甚至回过头来,要往袁荧身上去蹭。
袁荧也不害怕,摩挲着马儿的脑袋,甚至要和它依偎在一起。
“这马儿通人性,识人,这是它用自己的方式来欢迎袁氏淑女。”
袁荧欣喜地跟马儿说道:“马儿,马儿,从此咱们就是好朋友了,你要乖乖的听话哦。”
曹昂听到袁荧的话,没想到这大小姐也有温婉天真的一面。
袁荧跟马儿腻歪了一会,便回身走到曹昂身边,郑重地行了一礼说道:“谢谢曹家郎君,这马儿我很喜欢,劳你费心了。”
曹昂赶紧推拒道:“举手之劳,袁氏淑女不必在意。”
这时袁熙说道:“阿姊,阿姊,咱们给马儿取一个名字吧!”
“好啊!”
不过二人一时没想好马儿叫什么,这时曹昂忽然说道:“这马儿通体赤红,不若就叫红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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