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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风越来越了解齐小白。
在最开始出城追踪的时候,他对齐小白的印象仅限于“杀害弟弟鬼火的凶手,逃跑起来还是有两把刷子”
;
连续几天毫无结果的追踪,重回大风城起点,在城墙上发现那个洞的时候,印象进化成了“胆子很大,荒野之狐,还真不是易于之辈!”
再到后来荧光棒引歧路,尤其是滚烫大便废狗子,疾风对齐小白的印象有了一个飞跃式的进化:“有头脑、冷静、有思路、有对策,体力还非常不错!
极其难缠!”
哦对,还有,“超长距离上的无耻之徒!”
在疾风看来,这一切如果调换个位置,让他疾风来做抉择,大概也会如此:变异狼犬的威胁相当大,有了这些狗子,简直相当于在猎物身上装了定位系统,因此首要的是干掉狗子们;
之后,是干掉机车,把双方拉到“都靠双腿”
的同一水平上,虽然齐小白这家伙失败了,但这小狐狸的意识相当到位!
呼……
唯一有些琢磨不透的是,这小狐狸到底是“初出茅庐、心慈手软”
,还是“悍勇狠辣、杀人不眨眼”
?
说他杀人不眨眼吧,这家伙没有用手雷做陷阱,把这些变异狼犬统统炸死,而是采用了人体废物利用生化陷阱。
手雷,这是多么简单的方法,比滚水煮大便要粗暴有效的多,整个过程也要愉快很多。
他XX的!
废了半天劲做了个这么恶心人的陷阱,变异狼犬的鼻子当时就废了,九条狗,全部拉回大风城,没两三个月恢复不过来。
可关键这玩意儿他自己现场制作的时候不恶心吗?
何苦呢?
所以说他……心慈手软,连狗都不舍得杀?
但是,他狙小豹子、射杀那些帮众的时候,可没见这小狐狸有任何一丝手软!
唉,这扭曲复杂的人性啊!
……
最开始看到齐小白用苍白猎刑者,疾风的心微微燥热了一下,按道理来说,狙击弹出膛的高温,已经足以让火蚁毒气化,然后慢慢发挥作用了!
如果有效的话,至多一天时间,齐小白就会口眼歪斜,躯体麻痹,到时候反而要操心如何不让黑龙帮的这些家伙杀掉这小狐狸了。
一天之后,看齐小白仍然活灵活现,疾风微微愕然,外加大大的郁闷。
这小狐狸如此年轻,搞定安装在战术配件的微型爆炸不说,连火蚁毒都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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