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两兄妹拉着肖小白逛了一圈,回到家的时候肖俊辉与白静淑已经到家了,肖俊辉在客厅看手机,白静淑在厨房里做菜。
看到儿女回来,肖俊辉很自然地说了声“回来了”
,然后继续看手机。
肖宁婵先是进厨房看了眼她妈妈做什么菜,然后溜达到客厅,问她爸爸今天生意如何工作顺不顺利。
肖俊辉好笑,“今天怎么突然关心起你爸来了。”
肖宁婵不满,嘟囔:“说的我以前好像都不关心你似的。”
肖俊辉无辜脸,肖宁婵笑着凑到他旁边,小声地打商量:“爸爸,开学给我买台电脑好不好?我们现在好多作业都是用电脑写的,去图书馆电脑室太麻烦了。”
肖安庭在一旁幽幽地开口:“无事不登三宝殿,爸,有求于你呢。”
肖俊辉忍笑点头。
肖宁婵怒视一眼某人,拆台:“你的笔记本当初不也是爸给你买的,那不然你把它给我自己再买一本,反正你工作都有工资拿了,肯定够你买一个新的。”
肖安庭讶异:“不嫌弃旧啊?”
肖宁婵瘪嘴:“能用就好,连得了网,用得了wps,其他的我无所谓。”
肖安庭点点头,“也是,你们专业电脑就是写写作业,不像我们用得这么频繁,下学期要学计算机了是吧?”
肖宁婵点头:“嗯嗯,还可以练练手。”
肖安庭很大方很爽快:“明天我们去电脑城看看,我那个都四年了,网卡还经常有小问题,我也想换。”
肖宁婵惊讶看他,星星眼,“哥,你出钱?”
肖安庭挑眉,肖宁婵惊呼,抱着她哥的胳膊晃呀晃,“你太好了,今晚妈做糖醋排骨,等会儿最漂亮那块给你。”
一旁被冷落了的肖俊辉不轻不重地咳嗽两声表示自己的存在,淡定地开口:“你们还读书,电脑的钱就我出了,等会儿转给你们,喜欢哪个就买哪个。”
“啊啊啊啊啊啊~”
肖宁婵一下子抛弃她哥,飞速到肖俊辉旁边抱住他的胳膊晃啊晃,软糯无比地撒娇,“爸爸,你最好了,超级无敌巨好,等会儿最好吃的那块排骨给你。”
肖俊辉嘴角咧起,若有似无地瞄一眼儿子,神采飞扬。
肖安庭看着一瞬间转变的某人,只觉得心累。
晚上自由时间,肖宁婵窝在沙发上玩手机,给小伙伴通报自己即将拥有一台笔记本电脑的喜讯。
雪中行:我一直在纠结要不要买。
雪中行:大学真的好多作业要电子版,没电脑很不方便。
魁杓:就是。
肖宁婵想起空间里看到的说说,飞速八卦:四木,你写小说了?
雪中行:对对,四木,厉害了哦。
手机另一边微胖短发戴着眼镜的林琳脸颊温度一点点升高,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飞快打字:随便写的。
魁杓:就小扑街。
知了:那也很厉害了。
雪中行:嗯嗯。
知了:什么时候介绍给我们认识一下。
魁杓:等我写得有出息了就让你们拜访我的大作。
知了:坐等。
雪中行:坐等。
跟高中好友聊了一会儿,肖宁婵转过去看大学宿舍群,发现凌依芸她们也在讨论要不要买电脑这个事。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