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也幸好沈牧谦是带着他那小妖精一起来吃饭的,才可以他们两个吵翻,让沈牧谦彻底不管喻楚楚。
刚才喻楚楚和沈牧谦吵了一顿,在未来的一个小时里面,沈牧谦肯定是不会发现喻楚楚有什么问题的,等到沈牧谦发现有什么问题,他脑袋上的那顶绿帽子也戴的妥妥的了。
策划很精心,但也很惊险。
没过几分钟,喻甜甜的上成功的接收到了一张照片,她拿着照片转到另外一个新号码上,然后发给了陈珍,并且配上了酒店的房号。
当陈珍接受到这张照片的时候,整个人都惊讶了,也兴奋了。
照片上的人是喻楚楚,就是刚才说要给她做衣服的喻楚楚,许敏佳的儿媳妇。
想当年,她陈珍儿媳妇和其他男人跑了的时候,许敏佳那段嘲笑了她好久。
这会,被她看到她许敏佳儿媳妇和其他的男人开房,这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陈珍瞬间就有一种报仇的感觉,她把喻楚楚被男人抱着走的照片发给许敏佳,然后歉意十足的给许敏佳打了一个电话,“敏佳啊,我和你儿媳妇谈完生意之后,看到一件不改看见的事,不和你说吧,我觉得心理过不去,和你说吧,可能也不好。”
“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少吊我胃口。”
许敏佳的一听陈珍这口气,心中就不舒服。
“算了,我还是把东西发给你,你自己看……”
许敏佳看到喻楚楚和其他男人在一起的照片时,气得火冒三丈,她即刻给喻楚楚打电话,喻楚楚电话竟然已经关机了!
开了一个车,就直接往那酒店杀过去。
她就知道这个喻楚楚不省心,上次打掉了孩子,这次还和其他男人开房!
为了不继续发生上次因为说喻楚楚打胎的事情,她决定先去捉奸,捉住之后,马上找沈牧谦,不然沈牧谦又说她在多管闲事!
喻甜甜优雅的给自己加了一杯咖啡,拿着勺子细细的搅拌,咖啡的味道可真香浓。
她之所以让陈珍为许敏佳传递这个信息,一来可以彻底和这件事情可以撇清,而来她更了解陈珍和许敏佳的过节,由她来传递更加的合情合理,他们两个是老闺蜜,但也是老冤家。
许敏佳以前的时候嘲笑过陈珍,陈珍这次有机会,那肯定不会放过许敏佳。
只要喻楚楚和那个男人发生关系,她留下证据,以后喻楚楚就在也翻不了身。
她不信,曲言还会喜欢这个放荡的女人!
而只要许敏佳捉住了喻楚楚这次把柄,许敏佳一定会把事情闹大,以后喻楚楚在沈家也不会有出头之日。
一箭双雕,这事情真是变得有趣极了。
酒店的套房里,喻楚楚根本就没时间没精力注意周边的状况,她的眼中只有这个男人,她心中亦晟……
男人的手法纯熟,把喻楚楚心中所有的热血和激情都挑拨了出来。
“亦晟……”
身上的温度节节攀升,她想靠近这个男人,想拥抱这个男人。
只有靠近她,她能感觉到自己的心是在跳动的。
房间里面的摄像机已经开始启动,喻楚楚的一举一动正在一频一帧的出现在喻甜甜面前。
酒店外面,许敏佳已经来到了前台,确认开房的身份证确实就是喻楚楚后,怒起冲冲的杀了上来。
房间的味道变得迷离又浓郁,喻楚楚开始沉沦……也唯有她对着所有发生的一切,丝毫危险都没感觉到……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