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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沈媚儿学聪明了,懂得收敛身上的锋芒。
表兄为了摘取沈府的名花沈含光,多次出入于沈府后院,在和沈含光浓情蜜意之时,沈媚儿暗度陈仓,渐渐的,和表兄勾搭了起来。
在这十年里,沈媚儿不知道进献了多少谗言,分裂了沈含光和其母顾氏的母女情分,断送了沈含光宗师大画师之路,更甚者沈含光答应和表兄私奔,里面都有她的手笔。
本来,表兄对沈媚儿这个女人,顶多称得上是敷衍。
毕竟她还有些利用价值,自动送上门的棋子,不用白不用。
谁想到,就在两年前,沈媚儿忽然写了一本书。
一本非常不正经,不该出自于名门之女的书,名为《金瓶梅》,此书一出世发售,就风靡了整个风月圈,整个萧国的男人,都以没看过此书为耻,可想而知,这本书的影响力有多么的庞大。
沈媚儿写这本书的时候,是以“天衣媚骨”
的这个笔名发售的。
风月圈里很多自认风流的公子哥,都调侃其为“善解人衣”
的文学大师,堪比千古难寻,史之绝唱。
萧启仁就是看中了沈媚儿这等特殊的才华,暗自动用自己多年积攒的势力,为其开拓了销售圈,《金瓶梅》统共写了十二册,纯利润两人五五分成,一夕间,沈媚儿为萧启仁赚取了大量的黑钱。
在萧启仁的眼里,沈媚儿活脱脱的就是一个金灿灿的摇钱树,为此,萧启仁特意叮嘱赵吱吱,要与其交好,用女人所谓的手帕交,来牵扯住沈媚儿。
得了表兄的吩咐,赵吱吱才豁出去时间,同沈媚儿一起游逛。
今儿,又是一个发钱的日子,几乎每隔三个月,赵吱吱都会陪同沈媚儿,一起去京城的钱庄,去取得她那份分红利润。
赵吱吱随着沈媚儿小跑了一百多米,体娇的她一阵气弱,跑的上气不接下气。
“别跑了,我跑不动了。”
赵吱吱脸色发白,咬着下唇急促喘息的道。
“你这体力也太次了,日后嫁了人,你如何应付的住男人啊?”
沈媚儿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之中充满了调侃。
在她看来。
赵吱吱注定是个妾室,别以为这个年代,妾室是个很简单的工作,其实一点都不轻松。
妾室不像是正妻,需要掌家气度,一个金牌小妾,必然是在床上千娇百媚,懂得吹枕头风才行,若是没有一点体力,来应付男人的宠爱,又如何拴住男人的心?
听着沈媚儿不加掩饰的话,赵吱吱的神情之中,弥漫着一股温怒,饶是她脾气再好,也禁不住沈媚儿这么胡说八道。
不由得将了一军过去,语气意味深长的道,“你还有脸说我,你日以继夜的赶稿写这种书,难道就不觉得羞耻吗?”
“有什么好羞耻的,人啊,都是食色性也,这闺房之乐,妙就妙在这里,反正旁人也不知道那书是我写的,我只要能赚到钱就可以了。”
沈媚儿眯着眼睛,随意的甩了甩手,漫不经心的道。
“我应该跟表兄提一下,其实,你比沈含光更适合春风楼。”
总说她赵吱吱装蒜爱端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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