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百五十七章 是抢还是买(第2页)

毕竟正道人如果要去抢,也绝对不敢用自己宗派的有名强者,肯定会用各种yin险的方式摆脱关系。

“弟弟,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么多的势力,外面肯定会有接应的,弟弟如果真的去抢夺的话,可不一定能到手哦。

如果弟弟真的很想要的话,那只要弟弟一句话,姐姐现在就宣布那灵珠的主人取消了拍卖!”

缚灵还在引you着墨峰。

“姐姐无须担心!”

墨峰自然不可能再去接受缚灵的馈赠,什么都好还,就是人情难还啊。

所以这人情债绝对不能轻易欠下。

墨峰尽管阅历不能跟那些老怪物比,但是这点东西还是可以看的出来的。

“呵呵,弟弟这么有信心,那姐姐也就不说什么了,不知道弟弟这次要将灵珠送给什么人呢?真不是弟弟倾心的人?”

缚灵说着再次一笑“是一位齐天强者。

过不了多久姐姐就知道了”

墨峰这句话出口缚灵的眼睛明显一亮,她何等聪明啊,一位齐天境强者,而且过不了多久她就知道了,这几乎是赤luoluo的说出了到底是谁了,这种情况下如果缚灵还不能猜出来,那缚灵就真的是白痴了。

两人说话间,一位举霞修者走上了拍卖台,此人看上去有四十五六岁的样子,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倒是很容易给人留下好的第一印象,不过今天来这里的人可不是看这拍卖师是谁的,大家看的是此次拍卖的宝物,大势力盯上了灵珠,小人物也有他们需要的东西。

“好的,大家都知道,珍宝阁拍卖自来都是有无数好的东西,而今天来的诸位想必也已经知道,我也不再废话,那么接下来就请出我们今天第一件宝物!

来自东海的一对避水珠!”

果然,珍宝阁就是珍宝阁,这上来所出的东西就不一样。

避水珠,这东西虽然不说多么的厉害,但是却很是神奇,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东西稀少啊。

大家都知道寂静海十分的可怕,而寂静海的深处更是难以进入,可是如果有了这避水珠的话,那么无形之中就会多了一些安全因素,不过寂静海谁会无聊的进去?所以,这东西最大的用处还是用来炫耀。

“避水珠一对,底价一块灵石,大家可以以物抵价,现在开始加价!”

拍卖师一声加价开始,各种喊价已经开始了,而对于这样的两颗观赏实际上大于价值的东西,价格虽然不低,但也绝对不会太高。

一番喊价之后,最终避水珠的价格定格在了八万灵石,这已经是一个很不错的价格子。

一件观赏品能够卖出这个价格真的不错的。

这两颗避水珠最后是被詹兰宗的一个明显属于修二代的家伙拿走,看他那耀武扬威的样子就差站起来喊什么我爹是ax又了!

对于这样的人墨峰没有太大的好感,依仗宗派没有错,但是本身很弱却依仗宗派装逼那就是你不对了,面对这样的修二代,墨峰表示有机会见到一个捏死一个。

第一件拍卖之后,场面也已经被打开,接下来接二连三的拍卖墨峰都如同一个看客一样在那里静静的待着,既不开口叫价,也不多说什么,他在等待,等待最后压箱底的灵珠。

拍卖会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最终最后压箱底的灵珠终于在无数人几乎要抱怨的时候拿了出来。

一名举霞修者手棒一只精致的玉盒,即便是身在此处,墨峰都可以感受得到那玉盒所散发出来的灵气。

这当然不可能是灵珠所散发的灵气,灵珠的灵气在于一个内敛,即便是放在你面前,如果不用感知去捕捉的话都不能抓住灵珠的那种灵气感觉。

而这灵气所散发乃是来自于玉盒本身,玉、盒乃是上等的灵玉所雕凿,也就是上好的灵石,看上去灵气逼人,可是实际上灵气也就那样,只不过是为了用来烘托一下里面装的灵石的一种噱头罢了。

看到灵珠出场,墨峰微微坐直了身躯,而跟墨峰一样,很多大势力也都开始对灵珠发出了一种老子势在必得的模样。

“抢吧,最好不是灵剑宗的人抢到,否则今晚我恐怕不能好好休息了……”

墨峰无耻的想着…!

(大雁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热门小说推荐
我的抖音通天庭

我的抖音通天庭

简介凭借着从神仙版抖音中得到的能力技艺,实力提升,最终踏上地球巅峰,飞升仙界。...

万夫

万夫

曹安民,一个历史上少有记载的人物,一个宛城之战中与曹昂一起殉职的曹氏子孙。前世青年曹鑫,就这么进入到了曹安民的身躯当中,在汉末浑浑噩噩般活了10年。什么?再有三年自己就要死了?什么?几天后祖父曹嵩父亲曹德就要去徐州了?就要被陶谦部下杀死了?正当曹操与百官为老太公曹嵩大摆筵席之时,正当众文武欢声笑语的刹那,曹安民却是在宴席中突然放声大哭,并哭道老太公(曹嵩)命不久矣。原本只想在乱世中混混日子的他,从这一刻开始,一切将变得不那么平凡。企鹅五四四一二五三六(书友ivanyu提供,万夫书友群)未满...

尘间花少

尘间花少

尘间花少贺来方晓莉她失恋,他也一样,于是她拉着他去喝酒,向他诉说着心里的苦。情到深处,酒到深醉,两个失意的人,融合到了一起当晨光照耀在脸上,贺来才发现昨晚的战绩,可身边的那个人是她的上司啊,这可出大事了啊。...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