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ldo;你是怎么进来的?&rdo;
钧天的声音清冷孤冽,与这个人的气质极为相符,萧晋不自觉屏息,&ldo;我也不知道。
&rdo;
钧天不耐烦了,他本来就不是什么有耐心的人,本来看小虫子有几分有趣,但是这也不知,那也不知,看他自己也是浑浑噩噩,哪还有耐心问出什么结果,索性精神力直接冲入萧晋的脑海,自己查看了起来。
萧晋自出生起的所有事情都历历在目,钧天蛮不讲理的一路冲过去,终于冲到了记忆的尽头‐‐萧晋落入了顺着岩浆落入了地底裂缝之中。
记忆戛然而止,钧天皱眉,这次终于开始仔仔细细的探查起来,而等到看到萧晋与其他同学一起落入地球的时候,记忆中某些片段才悄然复苏。
那似乎是……他出生的星球?
星宇荒兽一族以星核原液为养料,自星辰内核而出,每一只星宇荒兽的出生都伴随着一颗星辰的枯竭,而星宇荒兽若是想要进阶,更是需要大量的星核来供给,所以在整个宇宙中,几乎没有几个种族是喜欢星宇荒兽的,因为每一只星宇荒兽的强者的诞生,都伴随着万万光年的星域荒漠‐‐这也是它们被称之荒兽的原因。
而有着星辰的供养,每一只荒兽自出生起就是行星级,若是自恒星而出,那更是天生的恒星级荒兽,属于星宇荒兽一族天才中的天才。
钧天的出生,就是在恒星。
那时候的太阳系,是真正的太阳系,小小的一方星系里,居然有着足足十颗恒星,包括当时的地球,而钧天初生的时候,就吃了地球的星核,而等到挣破地球而出的时候,又吃了其他八颗恒星的星核,若不是人类强者赶到,钧天连最后一个恒星‐‐也就是现在的太阳也能吃掉。
而地球的大陆之所以四分五裂,就是当初他挣破地球所致,虽然最后依靠地心力重新凝聚,但是到底缺了些许,导致陆地与海洋的比例达到了3:7。
而萧晋身上有他气息的原因‐‐钧天在萧晋的身上嗅了嗅,入鼻的满是自己的气味,想到萧晋掉下去的地底裂缝……也许,他是阴差阳错到了自己出生的地方?
钧天猜的的确没错,但是他不会想到,萧晋不仅到了他出生的地方,还靠着他出生时留下的少许蛋液救了一命,甚至还因此得了机缘到了他的内世界。
钧天得了答案,虽然对这小子的幸运度表示了一下惊奇,但是星宇荒兽的内世界是他们最重要的地方,他当然不可能任由一个人类的小虫子呆在这里,答案找到了,当下精神力突增,想要彻底湮灭萧晋。
但是就在他的精神力碰到萧晋的脑域核心的时候,却陡然遭到一阵强烈的反弹,钧天在被清出萧晋的脑域时还在发愣,但是很快他的脸色就变了。
&ldo;这是……法则?&rdo;
钧天看了眼萧晋,还是荏弱的少年模样,他一个指头就能摁死的存在,而他的精神体里,居然有一条法则存在?
而萧晋也因为刺激惊醒,看着近在咫尺的钧天,颇有些摸不着头脑。
钧天没有理会萧晋,而是再次试图入侵萧晋的记忆,但是这一次他刚刚进入就被法则反击回来,意识还被法则震了一下。
钧天冷起脸,掌控内世界下达了驱逐命令,但是自它诞生的内世界这一次居然不听他的了,看着仍然站在原地的萧晋,钧天心里怒极。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