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ldo;什么为了我的发展,不过就是为了你自己的前途!
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早就看我不顺眼,想把我丢掉了吧!
&rdo;女声又大了几分。
夏朝露听出那女声正是出自她这次的任务目标陈雪兰,不禁竖起了耳朵。
近在咫尺的探听机会,不听白不听。
见夏朝露这模样,殷政也咽下了到嘴的探问,施施然地盯着她的面容。
&ldo;雪兰,你冷静点!
&rdo;那男声道,&ldo;我要是想丢掉你,就不会给你找这样一个机会了。
&rdo;
&ldo;什么机会?这样的火坑你让我跳还告诉我这是机会?&rdo;陈雪兰气得连声音都在发抖,&ldo;杨志刚,我告诉你,你别以为我会任你摆布!
&rdo;
杨志刚的脸色也沉下来,&ldo;陈雪兰,我也把丑话说在前头。
你要是不抓住这次机会,今后将一辈子翻不了身!
我这不是恐吓你,你知道我的意思就是公司的意思,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rdo;
这场谈话不欢而散,杨志刚起身快步离去,陈雪兰气得浑身发抖,忽然拿起茶杯用力砸了过去。
她的准头不足,没砸到杨志刚,却砸到了屏风上,屏风下方是镂空的,茶杯落地上碎成一片片,有一片碎片溅起划过夏朝露裸。
露在外的脚踝,一道浅浅的血痕立刻显现。
夏朝露吸了口冷气,低头看去,伤口不深,痛苦却是一点不少,偷听个墙角都能躺枪,她觉得她真是太背了。
这边的动静吸引了服务生的注意,两三个服务生跑过来,看到地上碎掉的茶杯,也发现了夏朝露受伤的脚踝,立刻就慌了。
&ldo;小姐,您受伤了,请稍等,我这就去拿医药箱。
&rdo;其中一个服务生说完就转身离开。
听她这么一说,被桌子遮挡了视线的殷政才知道夏朝露脚上被划伤了,脸色立刻沉了下来,阴测测地看向陈雪兰。
陈雪兰并不知道自己丢的茶杯会伤到人,听服务生这么一说,才有些慌张地绕过屏风走过来,谁知一下子对上殷政慑人的视线,不禁呆站着不知所措了。
夏朝露看看殷政又看看陈雪兰,心下一慌,忙笑着道:&ldo;没事,只是小擦伤。
&rdo;
她一点都不想陈雪兰对她的好感度继续负下去啊!
&ldo;是你?&rdo;陈雪兰这才注意到背对着屏风坐着的夏朝露,看清她样子的那刻不禁皱眉道。
夏朝露扯了扯嘴角,&ldo;陈小姐,你好,真巧。
&rdo;
&ldo;你跟踪我?&rdo;陈雪兰冷下脸。
感情这次的任务目标还有被害妄想症。
夏朝露嘴角抽了抽,忽然有些庆幸现在身边的人是殷政,&ldo;陈小姐,您误会了,我恰巧请这位先生喝茶而已。
&rdo;
陈雪兰飞快地看了殷政一眼,她自然认得他是谁,连带着对自己的判断也不怎么确定了。
既然能跟一向以不近女色著称的殷政一起喝茶,足可见夏朝露的分量。
他们那样身份的人,又怎么会亲自跟踪别人呢?只是,她之前为什么会出现在剧组定的房间,还说自己是个龙套?
陈雪兰抿了抿唇,有殷政在旁边,她谨慎地不再多说什么。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