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九章 找碴(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吴轩他们刚刚离去之后,旁边的侍女就问道:“小姐,虽然强身壮骨露的效果很好,但也没必要邀请来万药楼吧?”

从先前她就很是疑惑了,强身壮骨露药效是不错,可始终都是低品灵药。

赵茜目光闪烁着道:“我看中的并不是强身壮骨露的效果,而是看中此人能够修改强身壮骨露的药方,而且还如此完美。

强身壮骨露传下来很久了,基本都已经定型完美了,可此人就能修改,并且效果那么好。

要是给他研究更好的丹方,并且研究出更好的效果,那就是天大的喜事了!”

炼丹师万药楼并不是很缺,一些高级的除外。

但能够修改丹方的炼丹师,就是少的可怜了,尤其是修改后,效果成倍提升的,那简直就是恐怖的存在。

这种人不招揽,简直就是脑袋被驴给踢了。

“可,可是说不定是碰巧呢?”

赵茜难得白了侍女一眼,没理好气道:“那你碰巧给我看看?”

漂亮的侍女顿时语塞。

丹方好几种,想修改的话,就要加其他的药草。

不断的去试验什么的,可这个过程并不好试验,也难以有成效。

毕竟流传很多年的丹方,都是很完美的,可以说是缺一药材不可,乱添加也不成,除非找到很完美的添加药材,否则迎来的就是失败。

要是随意就可以的话,万药楼就会更闻名了。

正是由于失败多次,才会如此渴求这种人才,也才会见第一面,就要求吴轩成为万药楼的客卿炼丹师了。

“此人虽是男人的声音,但我看他的双手,很漂亮,像是女人的手。

声音掩饰的不错,我猜她是个女人,旁边的肯定是女人!

年纪两人应该不大,就算此丹方和丹药都不是她们炼制,也有可能是她们师傅炼制的。”

赵茜分析的头头是道,要是吴轩听到赵茜的话,真的想把储物袋套在她头上,大喊老子是爷们!

看双手就知道自己时女人,要是有些女孩子腿毛稍微多点,岂不是被喊做男人了?

侍女点了点头,说道:“要不我们派人去跟踪……”

“千万不要这么做,要是这么做了,被对方发现,引起对方的不满,恐怕今后都没机会来我们万药楼了,要是去了千层楼那里,对我们是极大的不利!”

赵茜美眸中闪过一丝狠色,低哼一声后,转身离去了。

———————————————————————————

“这个就是炼丹师炼制的强身壮骨露么?”

吴轩和月馨儿都回家之后,时间都已经到了下午。

把东西都放到一边,月馨儿开心的把玩着吴轩送给她的项链,吴轩自己摆弄着买来的强身壮骨露。

打开瓶盖,扑鼻而来的是浓重的药味,根本是一点食欲都没有。

光是从口感上,这已经是差一大截自己制作的了。

吴轩把整瓶强身壮骨露都喝了下去,才刚下肚,就有灵力涌现出来,涌向四肢。

只是片刻之后,效果消失殆尽,完全没有他自己制作的那般源源不断。

片刻之后,吴轩才缓缓睁开眼睛,难怪那赵茜会收自己丹方。

这个差距真的是好几倍,口感又比较好。

虽然修炼者口欲方面不大,但有好口感的丹药选择,自然就是选好口感了,难道还要虐待自己不成?

吴轩把目光放到了自己买来的储物袋上,十份制作强身壮骨露的药材,足够自己一直喝到炼体期巅峰了!

到时候,就不是依靠这些玩意来突破,而是依靠自己的领悟了,或者依靠更强力的丹药来突破了。

临近深夜,吴轩再次去厨房制作了一桶强身壮骨露,当晚就给自己猛灌,一下子修为提升不少,同时体内也沉积了强身壮骨露的药效。

热门小说推荐
我的抖音通天庭

我的抖音通天庭

简介凭借着从神仙版抖音中得到的能力技艺,实力提升,最终踏上地球巅峰,飞升仙界。...

万夫

万夫

曹安民,一个历史上少有记载的人物,一个宛城之战中与曹昂一起殉职的曹氏子孙。前世青年曹鑫,就这么进入到了曹安民的身躯当中,在汉末浑浑噩噩般活了10年。什么?再有三年自己就要死了?什么?几天后祖父曹嵩父亲曹德就要去徐州了?就要被陶谦部下杀死了?正当曹操与百官为老太公曹嵩大摆筵席之时,正当众文武欢声笑语的刹那,曹安民却是在宴席中突然放声大哭,并哭道老太公(曹嵩)命不久矣。原本只想在乱世中混混日子的他,从这一刻开始,一切将变得不那么平凡。企鹅五四四一二五三六(书友ivanyu提供,万夫书友群)未满...

尘间花少

尘间花少

尘间花少贺来方晓莉她失恋,他也一样,于是她拉着他去喝酒,向他诉说着心里的苦。情到深处,酒到深醉,两个失意的人,融合到了一起当晨光照耀在脸上,贺来才发现昨晚的战绩,可身边的那个人是她的上司啊,这可出大事了啊。...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