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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全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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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给了他一匹马和一面旗,一件柔软的羊毛紧身上衣和一件温暖的毛皮斗篷,然后放他走。
他今天不那么臭了。
“你要么将城堡带回来,”
舞蹈师达蒙把颤抖不已的臭佬扶上马,“要么就逃吧,看看自己能逃多远。
相信我,大人会喜欢的。”
达蒙咧嘴笑着抽了马屁股一鞭,老畜生呜咽一声,向前跑去。
臭佬不敢回头,他怕达蒙、黄迪克、咕噜这伙人会来追猎他,他怕这一切都是拉姆斯老爷的残酷玩笑——给他坐骑,放他自由,以此检验他的忠诚。
他们认为我会逃跑,是吗?他们给他的是一匹饿得半死的可怜矮马,凭这畜生的八字腿,决无可能赛过拉姆斯老爷和老爷麾下猎人们的良驹。
况且,拉姆斯老爷最喜欢放出姑娘们追踪新鲜猎物了。
即便他能逃,又能逃哪儿去?他身后的几座大营分别驻扎着恐怖堡、荒冢屯以及莱斯威尔家从溪流地召集的部队。
另一支大军正从南面沿堤道逼近卡林湾,那是波顿和佛雷的联军,高擎着恐怖堡的旗帜。
国王大道以东是荒凉贫瘠的海岸和冰冷的咸海,以西是颈泽的无尽沼地,里面布满毒蛇、蜥狮和施放毒箭的沼泽魔鬼。
他跑不了。
他不能跑。
我要把城堡献给他。
我能做到。
我必须做到。
天色灰暗,湿雾蒙蒙,风犹如湿润的吻,从南边吹来。
透过缕缕飘动的晨雾,前方隐约可见卡林湾的废墟。
他的坐骑缓步朝废墟行去,马蹄挣脱灰绿色淤泥时,发出微弱潮湿的吧唧声。
我走过这条路。
这是个危险的念头,令他立刻为之懊悔。
“不,”
他自言自语,“不,那是另一个人的事,是你知道自己名字以前的事。”
他叫臭佬,他必须记住这点。
臭佬臭佬,臭不可闻,柔弱如草。
另一个人走这条路时,身后有大军跟随,整个北境团结在史塔克家族的灰白旗帜下,大举南征;如今的臭佬却是孤身一人,手中的松木旗杆上挑着和平旗帜。
另一个人走这条路时,骑了精神抖擞的迅捷战马;如今的臭佬却是骑一匹衰弱得皮包骨头的矮马,而且骑得很慢,唯恐从马上摔下来。
另一个人是顶尖骑手,臭佬却连马背都坐不稳。
时间过去了太久太久。
现在的他不是骑手,甚至不是人。
作为拉姆斯老爷的宠物,他的地位比狗更低。
准确地说,他是条披人皮的蠕虫。
“你要假装自己是个王子,”
昨晚,当臭佬泡在一桶滚水里搓洗时,拉姆斯老爷告诉他,“但我们清楚你的底细。
你是臭佬,永远都是,无论闻起来有多香。
你的鼻子会撒谎,所以你得记住自己的名字,记住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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